改进政绩考核工作,破解“唯GDP”问题。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不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改进考核方式,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特点实行差异化考核。既注重考核显绩,更注重考核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注意识别和制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优化干部成长路径,破解“唯年龄”问题。2014年6月,中央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在实践中,坚持从事业发展需要出发选拔干部,注重在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培养和考验干部,实行必要台阶和递进式的培养锻炼,注重关键岗位的扎实历练;既积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又注重使用其他年龄段的干部,促进了干部资源的优化配置,各个年龄段的干部都有盼头、有奔头。
2014年初,中央修订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层层落实新规定,着力打造选拔好干部的选人用人机制。湖北制定干部选拔任用系列配套制度,围绕领导班子配备管理、民主推荐、考察等出台8个具体办法;山西坚持严格把关,打好“三个一批”组合拳,即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退出一批不作为、不胜任的干部,掌握一批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上海嘉定区把了解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依托手机互联网,强化干部日常考核,不断考准考实干部……
5年来,全国考试录用公务员97.4万人,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5万多人,公开遴选公务员2.1万人,其中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基层公务员1300余人,一大批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大大增强了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选出好干部,攻坚新动力。好干部标准深入人心,推荐考察办法不断改进,选人用人正确导向鲜明地树立起来,激活了选人用人一池春水。
完善机制,激发干部干事活力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5年来,我国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同时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制度体系,从制度层面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提供了坚强保障。
自公务员法实施以来,我国所有公务员一直按综合管理类进行管理。这种“大一统”的管理方式,带来职业发展通道单一、管理针对性不强、基层压职压级等突出问题。如何有效破解这一难题?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成为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