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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法院探索司法协同保障雄安新区建设

2017-09-12 16:56:4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在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金融风险方面,沈德咏认为,京津冀法院要依法适用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审理好相关案件,实现保护股东权利与促进公司发展利益之间的平衡,促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机制,妥善应对流动性趋紧导致的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案件急剧增加问题,推动“僵尸企业”处置,促进过剩产能依法化解。

沈德咏同时指出,要依法审理金融案件,保护金融债权和金融消费者权益,维护金融创新与安全,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为京津冀形成协调创新共同体,实现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司法支撑。

据了解,京津冀法院之间已经建立了网上立案、执行联动、环境资源审判等协作机制。三地法院相互签署各种形式的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内容涵盖文书送达、调查取证、重大事项和疑难案件会商等多个方面。今年6月,天津蓟州法院与北京平谷、河北兴隆、河北遵化三家法院开展了首次“联合出击-京津冀法院跨区域联合执行活动”,对11名“躲藏赖”的重点被执行人进行联合强制执行,成功执行案件10起,到位款项近30万元,形成了三地联合威慑效应。

“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京津冀司法协同也有别于一般的区域司法协作,我们绝不能满足于司法事项的委托办理、三地法院的互动交流、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等等,更重要的是通过司法方式和机制的协同创新,促进京津冀法院司法理念、制度以及实践的协同创新。”沈德咏说,京津冀法院要充分利用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等有利时机,主动拥抱新一轮科技革命,以科技换取时间,加快司法协同创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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