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电话可不能随意拨打
就这样,刘某拨打了报警电话,自称母亲家的2万元钱被人偷走了。
由于遭窃财物的金额较大,当地派出所无法处理此案,必须交由县公安局刑侦部门进行调查,所以郭永军和同事放下手头工作,驾车1个多小时才赶到现场,却发现这是一件谎报案情的假案。
“我们在询问刘某为何要报假警时,他说,就想通过警察整整偷鹅蛋的收粮商贩,让公安机关替他泄愤。”郭永军无奈地说。
采访中,晚报记者了解到,郭永军所在的刑侦七队,负责5个乡镇刑事案件的侦办,所以每天的工作量都非常大,如果大家都这样谎报案情,浪费社会公共警务资源,势必会对真正需要侦办的案件产生一定的影响。
那么,在法律法规上,对于谎报案情的行为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刘某因谎报案情,已经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所以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切莫为了一己私欲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