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9月8日消息,家住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的一名女子张某今年七月,她因殴打邻居4岁女孩被行政拘留十天。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刚从拘留所出来没两天的她因心中怨恨,竟不思悔过,在社交软件上辱骂办案民警。结果,又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在今年的7月10号,家住宿豫区新庄镇的村民张某因为私人恩怨,无端殴打邻居家四岁小女孩,被宿豫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本以为经过10天的行政拘留,张某能好好地反省一下自己的错误,可没想到,9月初这件事情还有了更奇葩的发展。
9月2日到4日期间,张某的社交软件上频繁更新动态,持续发布了近十张民警的正面照片,并配上文字,对民警进行污蔑和侮辱,动态中都是各种污秽不堪的侮辱性言论和攻击性语言,极大地损害了公安民警的形象。
而张某之所以做出这些过激举动,都是因为自己之前刚刚被民警拘留过,对民警有怨恨情绪,希望通过这样的手段来泄愤。据宿豫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张伟介绍,因为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张某因为公然侮辱他人被处以治安拘留十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