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杨皓通讯员徐微娜张永鹏)因琐事和妻子发生争吵,三原男子张楠竟然带着汽油将停发在妻子娘家对面的一辆货车烧毁。而这辆车并不是妻子娘家的车,因此张楠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近日,三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被告人张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不久前,被告人张楠因家庭琐事和妻子王晓吵架后,觉得很憋屈,携带汽油和打火机到王晓娘家门口,将停放在对面空地上王强的货车点着后,逃离现场,经三原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烧毁损车辆损失价值为人民币10570元。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张楠已赔偿被害人王强经济损失人民币10600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楠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当庭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经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被告人平时表现良好,有悔罪表现,适宜社区矫正,用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对被告人可宣告缓刑。(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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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先后离家弃儿不顾6岁男孩为找妈妈走失
荆楚网消息9月1日凌晨,黄石一对夫妻吵架后,竟先后离家,弃6岁的儿子于不顾。孩子因为害怕出门找妈妈,途中不慎走失,好在热心市民发现后及时报警,在黄石市公安局黄石港分局花湖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顺利联系上孩子的父母,将孩子接回家。
当日凌晨1时许,程师傅下夜班骑车经过大泉路人事局14路车站附近时,发现一名6岁左右的男孩独自站在马路旁哭泣,嘴里还一直喊着要妈妈。夜深人静,孩子附近也没有发现大人在场,程师傅估计孩子是走丢了,于是立即报警。
花湖派出所值班民警占劲松、朱宽义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在安抚孩子的同时,耐心询问孩子其父母的相关信息,可是孩子情绪失控,一直哭泣,什么也不肯说。
细心的占劲松发现孩子的脖子上挂着一根绳子,绳子的一头系着一个小牌子,上面写着男孩的姓名及父母的联系电话。民警于是先拨通了孩子妈妈张某的电话,告知其孩子在花湖派出所哭着要妈妈。
张某接通电话后,表示让民警与孩子爸爸联系后迅速挂断电话并关了机。民警只好拨通孩子爸爸杨某的电话,这才得知其因家庭纠纷与妻子发生争吵,当晚他和妻子先后出门,没有顾及到孩子,才会导致孩子深夜在外哭喊着找妈妈。
经民警耐心劝导,孩子的父亲杨某凌晨3点来到花湖派出所将孩子接回了家。
在此,民警提醒各位家长,不能因家庭纠纷而不顾及孩子的安危,否则意外发生,自己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