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风险防范意识有待提升
张熠说,民间借贷类案件的剧增,其原因包括,民间借贷手续简单、回报高等特点吸引着社会的闲散资金,但资金链断裂导致无法还款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民间借贷类案件数量不断上升。
张熠认为,债权人欠缺风险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也是民间借贷类案件多发的重要原因。许多债权人风险防范意识差、鉴别能力弱,受到高额利息的诱惑,或者是亲朋好友的传言鼓动,忽视了对借款人还款能力和借款用途的考察。在出借款项时,又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不了解、不重视借贷合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不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容易留下诉讼隐患,造成维权困难。
另据介绍,由于个人征信情况属于金融机构的信息,不对外公开,大众无法查询获知,所以债权人对企业或者个人的资产信用情况不得而知,对还款能力、资产状况无法掌握,造成在出借时信息不对称,增加了出借的盲目性。
对于民间借贷类纠纷多发问题,刘世东建议,相关部门应建立联动机制,共享相关部门的信息平台,便捷查询债务人的相关信息,便于法院送达,也便于债务人及时提出答辩,更好地查清案件事实,保障各方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
张熠则认为,应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应进一步完善个人征信制度,切实让守信的人得到实惠,让失信的人受到惩罚。还要通过对民间借贷案件审理过程中呈现的特点及困难的分析研究,寻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从而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司法保障作用,推动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潘从武 田启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