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猥亵女邻居他被追究刑责)
广西南宁女子小冰(化名)午夜回家时,在邕武路某小区的电梯里,遭遇男邻居黄某“侵犯”。小冰几番挣扎后,成功脱逃,黄某随后被警方行政拘留。记者8月29日从南宁市兴宁警方了解到,经过全面调查取证,黄某涉嫌强制猥亵、污辱妇女,目前已经被刑事拘留。
黄某认识到自己错了,后悔不已。南宁晚报图
事故回放
电梯里向女邻居伸“咸猪手”被抓
小冰今年21岁,家住广西南宁邕武路某小区。8月17日半夜1时许,她吃完夜宵后独自返回小区。在小冰进入电梯时,黄某已经先进了电梯。
电梯上行过程中,黄某主动向其搭讪。小冰没有理会他。没料到,黄某竟想要拥抱小冰。小冰当即弯下腰躲避,并伸手按电梯报警键。黄某很快跟过来,一手往小冰身上摸,一手抓住她按报警键的手。
按不到报警键,小冰大声呼救。黄某却俯下身来,往她的脸上凑……电梯上到5楼停下。小冰在电梯门打开之后,成功逃出电梯,却被黄某连拖带拽拉回电梯。
电梯上到15楼,电梯门再次打开。小冰用脚挡住门,拼命反抗,终于成功逃离电梯。17日上午,小冰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小区物业翻查监控,而后向警方报案。
18日下午5时许,民警在小冰居住楼栋20楼的某个房内,将黄某抓获。随后,警方以黄某涉嫌猥亵他人为由给予行政拘留。
最新进展
涉嫌猥亵污辱妇女已被刑事拘留
黄某在电梯里侵犯女邻居一事,经媒体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兴宁警方昨日向媒体通报说,经过全面调查取证,黄某涉嫌强制猥亵、污辱妇女,目前已经被刑事拘留。
黄某在邕武派出所里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事前确实喝太多酒了。电梯上到15楼后,小冰成功脱逃,他则通过楼梯步行回到20楼的家里,直到17日中午醒来之后,才知道自己犯错误了。
对于警方的处罚决定,黄某说,“我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我的行为给她(小冰)带来影响和伤害,我只想向她说一声对不起”。
兴宁警方表示,接下来,他们将向检察部门提请批准逮捕,追究黄某的刑事责任。
答疑解惑:
1.为什么开始采取的是行拘?
小冰刚开始是以“被一名男子强行拉往梯楼想强奸我”为由报案。由于能够证实黄某涉嫌刑事犯罪的证据材料未能立即查清并收集到位,为了确保黄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警方对黄某涉嫌猥亵他人的行为先行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如果案件能认定黄某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警方再将此案转为刑事案件办理,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2.罪名为何不是“强奸未遂”?
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愿,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这起案件中,电梯的监控视频里,只拍到黄某强行亲吻、抚摸和拖拽小冰的动作,而且警方在调查走访中,证实黄某事前并没有尾随作案的预谋,也没有证据表明黄某有强奸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