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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市民河沟捞到一条鳄鱼 疑有人当宠物养后丢弃

2017-08-02 10:08:43  广西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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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柳州市已多次出现外来危险生物,包括食人鱼、鳄雀鳝、巴西龟等,它们不仅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巨大破坏,有些还会主动攻击人类,对市民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对于违反该规定的组织和个人,有关部门可处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野生动物保护法还特别针对外来入侵物种,作出了明确规定:将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捕回,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捕回的,由有关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代为捕回或者采取降低影响的措施,所需费用由被责令限期捕回者承担。

(责任编辑:曲格林 CN064)
关键词:广西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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