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表态
7月14日下午,京华时报记者就调查了解到的种种情况致电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路政管理处进行咨询,在核验记者身份并弄清采访内容后,该局一名霍姓工作人员表示将安排相关人员接受采访。
此后不久,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津汕高速运营管理处路政科回科长致电记者表示,对于禄源车辆救援中心存在的高价收费、不用也收、阴阳协议、应付“上下”等问题,将根据记者提供的证据,立即展开调查。
至于禄源车辆救援中心及王月明经营津汕高速黄骅段道路救援业务未经招标的问题,回科长表示,2014年之前高速公路救援服务由高速交警负责,2014年移交给路政后,考虑到工作的衔接,暂仍由王跃明继续经营。但路政部门同时也在开展招标准备工作,目前招标文件基本制作完毕,即将公开招标。
关于禄源车辆救援中心存在的救援车辆外观破损、牌照缺失、保险和车辆检验标志过期等问题,前述霍姓工作人员称由高速交警负责执法管理。记者致电津汕高速交警队,对方答复称高速救援车辆资质审验由路政大队负责,并给了电话建议咨询。
记者致电津汕高速运营管理处路政大队时,一名赵姓工作人员表示,高速公路救援车辆的资质由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负责审验。
迟迟未等到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沿海高速运营管理处的回复,记者遂主动致电求证,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18时许,前述霍姓工作人员主动致电记者询问采访情况,记者再次提出禄源车辆救援中心存在的问题以及津汕高速交警队、路政大队的答复后,霍某称救援车辆牌照缺失、保险和车辆检验标志过期,高速交警就不能让其上路行驶;至于路政管理处是如何让这种救援车通过资质审验等,霍某称有待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