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述与王月明有救援业务往来人员表示,王月明经营高速公路道路救援业务8年,一直使用报废车作业,今年在路政强烈要求下,才买了一辆清障车应付检查。
此外,该人士还表示,王月明经营津汕高速和沿海高速黄骅段道路救援业务并非通过公开招投标获得资格。
7月14日,自称系河北春林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田春林的男子向京华时报记者表示,2015年年底,沿海高速运营管理处就道路救援业务进行公开招标,他的公司中标后从2016年1月1日开始负责该路段的事故救援业务,但在经营一个半月后主动退出。
田春林称,在他中标后,王月明组织大量人员和车辆到沿海高速运营管理处采取烧纸钱、喊口号、堵大门等方式破坏办公秩序,同时还指派一些人干扰救援车辆作业,鉴于这种情况,他们决定退出。
企业回应
对于调查了解到的种种情况,京华时报记者于7月14日致电王月明本人予以求证,其在听明记者采访意图后将电话挂断,并拒绝再次接听电话。随后,记者与王月明所控制的沧州临港鼎蕴汽车修理厂救援队负责人李乐取得了联系。
李乐表示,现时负责经营沿海高速黄骅段道路救援业务的是沧州临港鼎蕴汽车修理厂,负责经营津汕高速黄骅段道路救援业务的是黄骅市禄源车辆救援中心,老板都是王月明。
对于记者提出的王月明经营高速公路救援业务高价收费、不用也收、阴阳协议、应付“上下”等问题,李乐解释称,高速公路救援作业危险大、困难多,收费本身就高,而且他们是按照《河北省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收费,并不违规,至于报给路政的收费三联单显示的收费不过几百,而自制的《道路救援协议书》显示的实际收费是几千几万,李乐称这是因为有些收费项目三联单上没有涵盖,他们并非刻意欺瞒,不能说是阴阳协议。
关于记者提出的该公司在春林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中标沿海高速黄骅段道路救援业务后拒不撤离,采取闹事的方式强行夺回该路段道路救援业务的疑问,李乐并不否认他们曾采取一些非常手段,但解释称他们经营该路段救援业务期间购置了很多救援车辆,形成了很大的经营成本,路政考虑到他们的经营成本尚未收回,就让他们继续经营。
对于记者提出的对自行转运货物车辆收费1500元、对未接受救援车辆收费9600元、救援车辆多数无牌照、年检和保险标志过期等问题,李乐称他不了解,无法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