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则称他基本上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同时,他表示,没有能力控制王某某,无法掌握480多万元的彩票款。
另外,公诉机关查证,潘某的妻子曾购买一辆价值29万余元的奥迪车,潘某作为共同还贷人,每个月要支付4000元的车贷,认为潘某并不是没有任何收入。同时,这辆奥迪车在8个月后,又以2万5千元的价格转卖给他人,这一行为涉嫌故意转移财产。
结果庭审三个半小时,法院择日宣判
庭审过程中,两名被告人对省高院的判决书无异议,表示愿意履行裁定,可对判决书中部分事实有异议。两人均认为,那张中奖的彩票并不属于李某某,而是由王某某委托潘某购买。公诉人称,他们的辩解前后矛盾。
昨日,庭审持续了3个小时,直到下午1点才结束,因案情较为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