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城管环卫系统贪污贿赂案件5件6人。该区城管局前任局长、环卫处前任主任严枫受贿63.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时任环卫处主任张琳、副主任杭亮,因犯贪污、受贿罪,分别被判处二年和六年有期徒刑;该系统另有3人因涉嫌共同贪污被判处缓刑。
任人唯“钱”“一把手”大权独揽
今年47岁的严枫,一毕业就被分配到海州区(原新浦区)城管局环卫处工作,从普通科员、环卫处主任,到城管局局长,在严枫26年的工作经历中,有20年的时间与环卫领域关系密切,在当地环卫系统有着深厚的根基和广泛的人脉。
2000年,严枫刚刚坐上环卫处主任的位子。一天,一直在环卫处做工程的老板郑育新找到严枫:“小严,你刚工作没有多少钱,送你点钱家用。”说着,就把一个塑料袋递给了严枫。严枫打开一看,里面装着11沓百元大钞,一共是11万元!
此前,严枫与郑育新并不是很熟悉,但还是收下了这份见面礼。尽管对方没有提什么要求,但严枫心里明白,这是希望自己能够在日后多多“照顾”,所以也就却之不恭了。
后来由于郑育新不再干工程了,严枫因为“没有帮上什么忙,心里一直不好意思”。
终于有一天,郑育新又来找严枫,希望能帮自己的小孩从环卫处清运公司的临时工转为合同工。正苦于“还不上人情”的严枫,自然竭力帮忙。于是在严枫的帮助下,郑育新的儿子由原来清运公司的临时工转成了合同制工人。
该案承办人、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反贪局综合科长卞光耀介绍,环卫处全称环境卫生管理处,一般是城管局下属的事业单位,用工主要分为事业编制、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三种。其中,除事业编制由市区两级劳动部门决定外,合同工和临时工的任用都由环卫处研究,合同工上报城管局备案即可。尽管程序上合同工和临时工没有太大差别,但是工资待遇却差很多,从事的岗位也不一样。合同工主要从事督查、收费等管理工作,临时工则主要做垃圾清运、马路打扫、公厕清洁等脏累的活。谁做什么工种,环卫处主任一人基本就可以说了算。
从严枫收受的60多万元贿赂来看,基本上都是在他掌权城管局期间发生的。其中,一大半的贿赂来自为他人安排工作和调动提拔。据了解,2000年到2012年严枫在城管系统的这段时间内,利用手中的人事权力,先后为30多人安排工作或者提拔升迁。其中有他的同学、朋友,也有亲戚、邻居和下属,甚至一些并不熟悉的请托,他也都照办不误。
三个女贪虚报冒领公款10万
如果说有关工作岗位的“暗箱操作”还只是寻常“小贪”,那么虚报冒领环卫工人的工资和加班费,就真的是遭人唾弃的“大腐”了。其中,以张琳贪污的次数最多,花样最多,数额也最大。
张琳和严枫有着类似的职业经历:大学一毕业就进了环卫系统,并且都是从基层一步步做起。2007年,张琳接任严枫坐上环卫处主任的位置。在大家眼里,她是一个很会“来事”的人,为和领导搞好关系,逢年过节,都会买些礼品给相关领导拜年。此外,张琳喜欢购物和外出旅游,但是,工资毕竟有限,入不敷出,她打起了环卫工人工资和加班费的主意。
环卫工人的工资虽然不高,但是人员众多,算上临时工,几千人的开支都从环卫处账上走。而且工人流动性大,财务报表在管理上就容易出现漏洞。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张琳拉着劳资管理员高青青和报账员陈红,唱起了虚报冒领“这台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