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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664个井盖箅子被偷 小偷低价卖3毛钱一斤(2)

2017-06-29 08:50:20  正义网    参与评论()人

该男子非但没停车,反而加速疯狂逃窜。后来他发现骑摩托车逃脱不了汽车的追赶,于是决定弃车逃跑。摩托车还没停稳,他就慌忙从车上跳下来,结果一个趔趄摔倒在地,被当场抓住。经过清点,该男子的摩托车上装有14套雨水箅子。

经询问,这名男子名叫陈建华,山东滕州人。据他交代,同时作案的还有一个叫常东庆的人,他们每隔两三天或者四五天,最长相隔二十天就来偷一回。具体偷了多少次,自己也记不清了。

当天下午,常东庆听陈建华的妻子说陈建华被警察抓住,开始惴惴不安起来。次日上午,心存侥幸的他到派出所附近试图打探案情,不料自投罗网,被当场抓获。

“这次偷的多,一车拉不了。陈建华先拉着十几个雨水箅子去卖,我等他回来拉第二趟时再一起走。”据常东庆交代,当晚他在原地等了一个多小时不见陈建华回来,打手机发现关机,就预感可能出事了。

偷箅子只为补贴家用

常东庆小学肄业后在微山老家务农,十多年前搬到济宁,与陈建华在建筑工地上拾钢筋时相识。两年前,为了拉货方便,两人合伙买了辆三轮摩托车。

“我在五里屯收废品的‘刘老板’那里看见他收的雨水箅子,就问他什么价格,他说3毛钱左右一斤。我看到滨湖路上的雨水箅子都是铁的,正在安装,很好偷,就找到陈建华,提议去偷雨水箅子。2015年5月18日,我们偷了十五六个雨水箅子,除去油钱,每人各分得40多元。”回想起第一次盗窃的经过,常东庆记得非常清楚。对于盗窃的目的,他说是为了补贴家用。

每次盗窃前,常东庆和陈建华都是提前电话联系好,由陈建华开着摩托车接上常东庆来到太白湖新区,一起将雨水箅子撬开后装到摩托车上,然后直接运走去卖。

因为之前经常在“刘老板”那里卖废品,出于安全,他们将盗窃来的井盖和雨水箅子全都卖给了“刘老板”。

这个被称为“刘老板”的人叫刘敦义,1977年出生,从事个体废品收购,2016年3月8日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事拘留,随后被批准逮捕。

经审查,从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3日案发,常东庆、陈建华共实施盗窃20余次,窃取井盖、雨水箅子664个,全部低价卖给了刘敦义。经物价部门鉴定,上述被窃取的井盖、雨水箅子价值13万余元。

刘敦义为赚取差价,明知上述井盖、雨水箅子系常东庆、陈建华犯罪所得,仍低价收购,并加价卖给他人,予以掩饰、隐瞒。

2016年10月31日,任城区检察院依法对此案提起公诉。2017年2月19日,该区法院审理后,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判处常东庆、陈建华有期徒刑六年;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刘敦义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常东庆、陈建华、刘敦义依法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13.2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刘敦义提出上诉。6月10日,济宁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穆启春 CN063)
关键词:井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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