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锐评君看来,这种想法或许有其现实基础,基层警方的辛苦和无奈确实客观存在,而于欢母亲也确实并非没有问题,但是既然于欢母子向警方求救,他们之前不管有什么样的错误,警方也都有义务去保他们周全。
而在此案中,不得不说您的选择虽然可能有您自己的道理,或许在一些同为警察的人士看来也颇值得同情,但却没能做到保护于欢母子周全。
锐评君相信,尽管在某些问题上警方和媒体的看法不尽相同,但有一点应该是一致的:没有人希望出现这样的结果,没有人期待于欢捅死任何人,警察肯定也不期待这样的事情发生。而锐评君更相信,如果您早知道是这个结果,早知道事情会发展到这一步,早知道会有人付出生命的代价,您一定不会选择离开。
而锐评君想说的是,尽管也有各种奇葩警情的出现,尽管现实中的处警会让人不胜其烦,但是每一次报警求助背后可能都是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最后的呼号,他们或许再没有机会打出一个电话了。
因此,锐评君再次致文这位民警,也并不是想再羞辱一番,更不是针对这位民警的“追杀”,而是期待包括这位民警在内的警务工作者,能够从这件事中获取一个认同,即每一次出警都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声明财产安全,每一个决定都可能导致一条生命的失去。如果有了这个共识,那么或许类似事情发生时,处警的那位民警可以更加慎重,更加周全,不再让类似的事件发生了。
为了这,诚心诚意,拜托了。
文/北京时间评论员梁千里
【第三篇】
再致那位死者:你若知道改判会生气么?
——本文约1376字,阅读需2分钟
(此文系北京时间评论“再致辱母案”的第三篇)
于欢案改判,无期徒刑成了五年徒刑,但附带的民事判决没有变化,杜洪章等人提出的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上诉请求于法无据,被悉数驳回。
而这位杜洪章就是死者杜志浩的父亲,据媒体报道他一直坚持儿子死的冤枉,并声称杜志浩是“好孩子”,而对方(于欢)家财大气粗,他甚至认为二审不会改判,“不管几审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