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起诉书看,东康电力向深圳宝安区法院提交诉讼时间为4月17日。
5月11日,深圳宝安区法院向罗文发出传票,并确定具体开庭时间为7月11日。
应诉·再次无助
瘫痪罗文如何去深圳?
面对法院传票,罗文和妻子满脸无助。
“我这个样子,怎么能够去深圳应诉?”罗文说,法院应诉通知称,可以委托代理人。“我要是有钱,我就交医院治伤了。我怎么请得起律师。东康电力选择在深圳起诉我,这不是故意刁难我吗?”
对此,罗文提出“管辖异议”。并在法律规定时间,向深圳宝安区法院寄送了《管辖异议申请书》。
罗文认为,《仲裁裁决书》系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作出,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东康电力不服仲裁结果起诉,应向作出仲裁的劳仲委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不应当由深圳宝安区法院管辖。同时,该案劳动合同履行地及用人单位所在地均在昆明市基层法院管辖。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高荣鹏指出,从客观事实看,本案若由宝安区法院管辖,不利于查明事实,不利于纠纷的合理有效解决,更不利于作为瘫患者罗文这位重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
回应·宝安法院
具体要问承办法官
6月13日,依据罗文提供的法院传票上的联系方式,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致电深圳市宝安区法院法官助理高婷。
高婷表示,东康电力诉罗文劳动争议案,确系该院受理,并将于7月11日在该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至于罗文重伤瘫痪正在昆明接受治疗、相应医疗费目前无着落等现实情况,“我只是法官助理,对这些不知情。具体情况要问承办法官。”高婷在留下记者联系方式后,表示她将在咨询主审法官后再给予回电。
截至记者发稿,高婷仍没有回电。
据法院传票显示,负责此案的主审法官名叫陈沁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