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利用其前女友的照片制作头像,并虚构名字,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添加被害人薛某某,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并确立男女朋友关系后,以购物、去天津游玩被坏人控制需要生活费和赎身费等理由,先后骗取被害人薛某某21.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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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帮忙就业、代办手续、代买珍品为名进行诈骗
由于微信群、朋友圈带有一定的私密性和亲密性,容易让人放松警惕,一些不法分子借此投被害人所好实施诈骗。
案件回放
林某在一个微信群里展示多种、多张活体蜥蜴照片,被害人石某出于共同爱好添加了林某。后林某假意帮石某购买“瘤尾守宫”(一种十分珍贵的蜥蜴品种),骗取对方41500元预付款后将其拉黑。
目前,许多微信用户常常在不明就里、不加核实的情况下转发虚假图文,为不实信息的扩散客观上提供了帮助。此外,微信在注册、修改及完善个人信息环节缺乏相关强制性要求,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设假头像、发虚假语音等方式,虚构性别、职业、身份等信息,巧妙包装自己后实施诈骗,为司法机关后期追查增加了难度。
小编提醒
在享受微信给我们带来的美好和便捷的同时,一定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保护好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以上几种典型的微信骗局,一定要牢牢记住,对它坚决说不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