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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家庭琐事掐死亲哥 80岁母亲目睹全过程

2017-05-25 10:54:04  新闻晨报    参与评论()人

手足原本情深,奈何相煎太急。

兄弟俩同处一个屋檐下,由于日常矛盾引发冲突,弟弟竟然掐死了哥哥。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薛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80岁母亲卧室,两兄弟大打出手

行凶杀害哥哥的薛某已经56岁,曾是一家银行的保安;被害的哥哥死亡时58岁,无业,依靠低保生活。

薛某一家三口与瘫痪的老母亲及单身的哥哥同住在浦东新区金口路一套居室内。

在薛某的眼里,这个哥哥嘴巴啰里啰嗦,平时游手好闲吊儿郎当,用钱不节制,打麻将赌博缺钱就问老母或家人要。

据薛某说法,大家住在一起磕磕碰碰总是有的,其实他和哥哥没有什么特别深的矛盾,有的只是一些家里水电煤费用的小矛盾。然而,这个哥哥总是为此找别人麻烦、挑刺。家里人要是说说他就要吵架,他的火气特别大。

2016年6月11日晚饭后,薛某的妻子和儿子外出了,家里只有兄弟俩和瘫痪在床的老母亲。不料,兄弟俩又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

薛某说:“一开始没去理睬他,但哥哥说话越来越难听,很快,双方争吵升级,哥哥先动手打了他。而当时喝了酒的他顿时热血冲头,上前与其打斗起来。”

薛某本来力气比哥哥大,加上酒劲,再想想哥哥的种种不是,顿时愤怒中夹带着鲁莽,奋力将哥哥压倒在椅子上,并用膝盖顶住其哥哥,双手掐住哥哥脖子约3、5分钟,逐渐哥哥没有了气息。

这人间的的悲剧,就发生在80岁老母的房间里,老母尽管瘫痪了,耳朵也不好,但是眼睛还是能看到的,亲眼看到薛某将哥哥掐死的过程。

在双方打斗过程中,老母亲尽管劝说兄弟俩不要打架,但毕竟年老体弱无济于事。眼睁睁看着两个儿子一死一伤。

经法医学鉴定,被害人系生前被他人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案发后,被告人薛某即打电话给其儿子,让儿子报警并在原地等候民警前来处置。到案后,被告人薛某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如今,薛某后悔不已,但悔之晚矣。

法院观点:已构成故意伤人

2017年1月17日,浦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薛某故意杀人案。

在法庭上,被告人薛某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事实及认定的罪名均无异议。辩护人提出薛某的行为属于情节较轻,其主观上属间接故意,且系激情杀人,被害人又有重大过错,薛某有自首情节,建议对其减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薛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薛某与被害人系亲兄弟关系,薛某一家与被害人及其母亲同住一房,双方理应和睦相处,但因水电煤费用经常争吵。

案发当日,两人又在琐事争执中发生互殴,最终酿成一人死亡的悲剧。

本起案件是薛某与被害人在为日常琐事争吵过程中发生的,其行为并非是在被害人的强烈精神刺激、挑逗或人格遭受严重侮辱的情况下一时气愤将被害人掐死的,现亦无证据证明被害人对惨案的发生存在严重过错,故不能认定薛某属于“激情杀人”。

对于辩护人提出薛某属激情杀人以及犯罪情节较轻的相关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鉴于被告人薛某具有自首情节,且当庭表示自愿认罪,浦东法院依法从轻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本案法官:应理性解决矛盾

本案发生后,尽管亲属和邻居都陈述证明,薛某平时与人为善从不和别人发生争吵,可哪里会想到薛某因家庭日常琐事与哥哥争吵,继而对哥哥动粗就导致了如此严重的后果呢?本案悲剧的发生值得人们去深思!

大家同住一个屋檐下,父母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夫妻之间都应该相互尊重、互让互谅、和睦相处,即便发生矛盾也应该摆出理性姿态妥善解决。

不要让小矛盾变成大矛盾

更不要让矛盾激化后实施“冲动”的行为

(责任编辑:都基强 CN065)
关键词:琐事亲哥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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