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次别车
在王先生第6次被别车时,险些撞车,女儿吓得哭了起来。气头上的王先生,追上去找前车司机理论,两人将车停在路边,隔着车窗争吵。两人没有发生进一步的冲突。王先生在换了一条路驶出高速后,向警方报警,并提供了别他车的车牌号,并提供了行车记录仪视频。
最后,故意别王先生车的司机写了一个检讨书,并按压线处理,罚款200块钱。
刑法已补入危险驾驶罪落地尚需司法解释
高速路上,多次别车,此事件中的潜在风险无需多言。而与之相对的处理,是以变更车道影响相关机动车的正常行驶处理,罚200块钱。很多网友认为这一处罚太轻。而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这意味着,警方的处罚不是没有依据。
但除此之外,在2011年,第八次修订的刑法,将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行为,列入了新增的危险驾驶罪,触犯的人,最高会面临6个月的拘役。为何没按此法律进行处罚呢?
专家表示,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没有把故意别车和因没有注意观察无意别车的行为加以区别。而第八次修订的刑法,虽已将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行为,列入新增的危险驾驶罪,但现实情况中,因没有具体的司法解释,判决事件寥寥无几。专家认为,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应就“情节恶劣”“追逐竞驶”做一些很具体的司法解释,才能使得刑法定罪落地。
国外如何应对“路怒”行为
在美国的许多州,对于因为路怒产生的危险驾驶警察大多以“鲁莽驾驶”处以大量罚金。美国50个州中有15个州出台法律禁止攻击型驾驶行为,加州关于路怒的法律规定最为严格,对于因为路怒造成人身攻击的法院可以吊销驾照,还可以强制路怒司机进行愤怒管理课程学习。
新西兰1961年通过的《犯罪行为》中有明确规定,驾驶车辆的司机有责任去保护其他公民的安全,一旦司机没有很好地履行这个职责就会被认定为“非法妨碍”的犯罪行为,最长监禁会达到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