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死刑犯假立功
48岁的张霞大专文化,原是山西省永济市看守所的女干警,公务员。因涉嫌玩忽职守罪于2010年1月1日被监视居住,同年1月5日被取保候审。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运城市原畜牧局副局长张斌(已被执行死刑)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07年2月9日关押于永济市看守所,2007年9月13日被山西省高级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张斌在永济市看守所关押期间,被告人、永济市看守所的女干警张霞及副所长张广录、所长贺欢虎(二人已判刑)先后分别接受张斌妹妹樊某某(另案处理)、樊某甲(已判刑)等亲属提供的好处,违反规定,允许张斌会见亲属及朋友,随便出入监室,经常在档案室、图书室活动,并与外界通话等。
2009年6月,经张广录提议,贺欢虎同意,将张斌与已决犯刘某(已判刑)等人混押在17号监室。被判处死刑的张斌为了立功达到从轻处罚的目的,想方设法寻找机会,用电话积极与外界联系寻找线索。
2009年8月中旬,当张斌亲属打电话将网上逃犯王某某的隐藏地点等线索告诉张斌后,张斌把这一线索告诉了刘某。他要求刘某给他作假证,就说线索是刘某会见亲戚朋友时听说的,并无意之中告诉了张斌。
同年8月20日下午,张斌用女干警张霞的电话两次与副所长张广录通话,称要检举。此后,张霞将樊某某提供的电话卡转交给张斌,由其在看守所内使用。次日,张斌向副所长张广录”检举”网上通缉逃犯王某某的隐藏地点,并说这一线索是和他住同一监室的刘某会见时听说的,无意之中告诉了他。张斌还提前授意刘某,在看守所调查他立功时,就按他说的对口供。
当天,和张斌住同一屋的刘某按张斌授意的说法向看守所作了虚假陈述。张广录为刘某做完笔录后,向所长贺欢虎作了汇报,同日下午两时许,贺欢虎在没有向领导汇报的情况下,让张广录带人去运城抓捕王某某。张广录提出对运城不熟,提议让张斌亲属盯着嫌疑人,贺欢虎同意了。
张广录随后给张斌妹妹樊某某打电话,要求协助抓捕王某某。当天下午5时许,张斌朋友王某甲(盐湖区东城派出所民警,已判刑)与他人在运城市”二郎庙”金街西口前将王某某抓获,并搭出租车将王某某带到运风高速运城西口,交给贺欢虎、张广录等人,带回羁押到永济市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