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痴呆老人29万贱卖80多平房子 法院:合同应撤销(3)

2017-05-18 11:36:20  长沙晚报    参与评论()人

买卖契约欠公平

李俊找到父亲签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发现父亲不仅同意买家分三次付款,还无偿将房屋后来扩建的12个平方送给对方。李俊不明白父亲为什么会签下这份明显不公平的合同,于是找到买房人张林(化名)。张林向李俊解释了低房价和分期付款的原因,还说房子是老李坚持要卖给自己的。

对于张林的说法,李俊并不认可,协商难以进行。李俊想起早在2012年前后就发现父亲的举止开始不正常,父亲的老同事和邻居也向他反映过父亲的怪异表现,父亲自己也向他倾诉过苦恼。在李俊看来,父亲的智力已经出现问题,那么之前签下的卖房合同的法律效力就存有疑问。

合同效力引质疑

2013年8月,李俊将张林告上法庭,想将房子要回。

期间,李俊带父亲到医院做检查。2013年11月,医院诊断老李脑萎缩,患老年性痴呆。

之后,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做出鉴定,确定老人目前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不宜再做出与他智力不符的决定。

张林听说这个消息后却不以为然,他认为老李2012年与他交易时没有患病,甚至能将首次付款时的10万元现金当面数清。对此,李俊说父亲的病是持续性的,邻居朋友也证实老李的思维经常有问题。

李俊认为从种种迹象判断,已经不能用常人的标准去衡量老李2012年底签订合同时的状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