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也当庭播放了事发当时的影像资料。
民警执法记录仪显示:事发时,3人满脸通红,说话有些吃力,在交警例行检查时,3人要求交警出示执法证明和警号,在交警向其表示稍后会出示时,3人突然关车门将交警手臂夹伤,之后对交警进行推搡等。
在民警最终将其制服戴上手铐时,被告人还不停地反抗质问,“凭什么铐我?”“出来之后要弄死你”。
在看到事发当时的行为后,三人都低下了头,表示认罪认错。
壹现场记者了解到,4人中,有两人在此事之前就有违反法律法规记录。
杨某曾赌博被行拘五日、许某曾因聚众斗殴被判二年五个月,缓刑三年,事发当时,尚在缓刑考验期内;章某因此次酒后驾车已于2016年12月因犯危险驾驶罪被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最终,石景山法院当庭宣判,撤销许某此前缓刑部分,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与此前聚众斗殴罪判处的处罚合并执行,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高某和杨某因妨害公务罪分别获刑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