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路上遇到了交警设卡检查。
当晚9时左右,章某驾车拉着三位好友行驶至石景山区鲁谷东街莲石路迤南时,正好赶上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石景山交通支队民警赵某、刘某带领协警设卡检查。
章某拒不下车接受检查,高某、许某、杨某三位乘车人先后下车,采取殴打、推搡、拦截、威胁、辱骂等方式阻碍交警赵某、刘某等人依法执行职务,致使赵某左手背、右小指皮肤挫伤,并引起周围群众围观。
经鉴定,交警赵某不构成轻微伤,随后,高某、杨某、许某三人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3被告人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
自称“断片儿”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法庭上,3被告人均表示事发当时到现在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了,事发当时到底是什么情况已经记不清了,但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事发当时喝了多少酒?”、“知道开车不能酒驾吗?”、“知不知道他们是交警?他们正在执行公务?”、“交警在查章某,为什么章某不下车而你们三位却下车了呢?”面对法庭的一系列询问,高某小声说道,“我当时喝了一杯白酒和两瓶啤酒,上车就睡着了,所以什么都不知道。”
后来,高某又回忆称,当时交警要查看证件,但他们没带,见对方有人穿着荧光色的交警制服有人没穿,就要求对方出示证件,以确定对方是不是民警,随后双方发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