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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百何承认已与陈羽凡离婚:为孩子成长未向外公布(4)

2017-04-16 14:45:44  参考消息    参与评论()人

陈羽凡是老牌的歌星,白百何更是近年大红的“80后票房女王”,其《捉妖记》曾创下24.39亿的内地票房纪录,她还代言了众多品牌。“隐离婚”“秀恩爱”说到底,还是出于商业利益的考量,为了维护公共形象。

如果白百何背上了“离婚”的标签,还会有这么多企业找她代言吗?出于商业利益的“隐瞒”,真不必拿孩子说事,小朋友不上微博的,不必在那里喊“老公”圆谎。


陈羽凡白百何联合代言的部分广告

另外,《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陈羽凡、白百何的“夫妻档代言”,有没有发生在2015年离婚之后的?如果有,是否违反了《广告法》,构成对消费者的欺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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