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记者就此事在市规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得到了进一步确认,该局在回复中称“根据深府(2004)73号《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该房产土地使用年限延期为70年,现该业主已付清该套房产续延土地使用年期的地价款,可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据家家顺、安居客和58同城数据,长城大厦的目前市价为8万元/平方米,该套房产市值约645万元,补交地价款仅为市值的0.7%。
类似情况已经发生了多起
深圳商报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深圳多个商住楼早已到期,其中国际商业大厦则是全国的“先行者”。
位于罗湖区人民南路和嘉宾路交汇的国际商业大厦就出现过部分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尽管是同一幢楼,但有20、30、40、50年等四种年限不一的房产证,最早的在2001年就已经到期。
与深圳国商大厦土地到期情况相似的还有:深圳寰宇大酒店土地于2002年2月3日到期,鸿图大酒店以及盛华大酒店土地使用权到期日为2001年2月25日。
2011年,南山区金桃园小区被披露为“全国第一家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将被政府无偿收回的物业”,曾经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不过,此事很快得以澄清。
是什么导致这些物业到期问题的出现呢?记者了解到,深圳在1987年之前共划拨了73平方公里的土地,根据1981年12月深圳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允许给在特区投资的客商划拨土地。同时,规定了土地最长使用年限:工业用地30年;商业用地20年;商品住宅用地50年;教育、科学技术、医疗卫生用地50年;旅游事业用地30年;种植业、畜牧业、养殖业用地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