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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通报学生死亡事件:排除他杀 没有发现欺凌(7)

2017-04-07 14:43:1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死者尸体位于505室窗户外对应的水泥地面,尸体距墙最远端为268CM,呈右侧卧状,尸体耳朵、口角有血液流出,在口鼻处和邻近地面形成11*10平方厘米血泊;尸体旁有散落拖鞋一双,鞋底花纹类型、大小与505室洗漱台、窗框外侧、三楼外水泥平台鞋印同类(该寝室只有赵鑫的鞋印花纹一致)。

(二)尸表检验情况

法医在对死者家属多次做工作不同意尸检的情况下,仅对死者进行了尸表检验。检验见死者口鼻耳腔有出血,身体体表有擦挫伤,多处关节有骨折和脱臼。尸表检验所见损伤符合高坠损伤特征,均为生前伤,未见其它损伤。

(三)需要提请注意或说明的是:

从3月27日至31日短短的五天时间,在赵鑫身上发生了三件事,一是翻墙被抓,压力大;二是感冒发烧比较严重;三是31日晚赵鑫有行为和意识上的异常出现。

综上所述,网上谣传的以下几种情况完全可以排除:

一是排除将死者打死后抛尸楼下;

二是排除事发当周有人对赵鑫实施暴力威胁,并排除事发当晚在505宿舍内赵鑫与他人发生打斗、纠纷的事实;

三是排除有人对赵鑫收取保护费的事实,更可以排除所谓有5名校霸因对赵鑫收取一万元保护费未果将其打死的事实;

四是排除死者手脚被他人打断的事实。

通过省市县三级技术人员的现场勘察、尸体检验、物证鉴定,结合对赵鑫的老师、同学、室友、保安、小卖部等人员的大范围深入细致的调查,可以确认:

赵鑫的损伤为高坠伤,无其他暴力加害形成的损伤,可以排除他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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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倩 CN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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