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正文

村官挪用拆迁补偿款潜逃7年 躲藏亲友家最怕遇熟人

2017-04-06 15:55:57  法制网    参与评论()人

法制网记者丁国锋

“我知道迟早会有这么一天,今天终于能把心放下来了。”2017年3月26日,在被抓捕现场,面对睢宁县检察院的检察官,潜逃七年的犯罪嫌疑人仝德法反而长出一口气。归案后,仝德法在办案人员的教育下,放下了思想包袱,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仝德法原系睢宁县睢城镇东升社区党支部副书记,2006年11月,睢宁县国土局向东升社区预拨了650万元土地补偿款,准备用于补偿给被拆迁群众。

由于相关工程尚未启动,暂不需要向群众兑付补偿款。面对社区账上躺着650万元的巨额资金,包括社区书记唐胜军在内的社区两委成员7人商定如果借给开发商使用,便可换取可观的“好处”,何乐而不为呢。

此后,多名房地产开发商为资金周转需要纷纷从东升社区拆借土地补偿款,并支付高额利息。唐胜军等七名两委成员决定部分利息进入社区资金账户,部分利息作为好处费进入7人腰包。仝德法被安排负责收取利息和分配好处费。2007年9月至2010年6月间,七人共收受好处费39万元,其中仝德法个人分得5.2万元。

睢宁县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人员在走访中得到相关信息,该院启动初查程序,并于2010年8月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相继对东升社区党支部书记唐胜军、会计仝文、副书记仝德康、李古法、王奎、郭靖等人立案侦查。唐胜军等六人于2010年11月被法院判处十四年、十三年至五年等不同的有期徒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