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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下馆子点一份鸡吃出10个鸡爪 点的鸡还活着(图)

2017-02-16 02:05:19  重庆晨报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几天前,市民王先生在沙坪坝一家餐馆就餐。可吃着吃着,大家发现了一件怪事:原本点的是一只鸡,却吃出来了10个鸡爪子。来到后厨,王先生发现自己先前点的那只鸡还活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只鸡有10个鸡爪子

元宵节夜晚,王先生与朋友在融汇温泉城附近一家餐馆吃饭。

进店后,王先生来到厨房,称了一只5.7斤的鸡。按照王先生的要求,鸡称重后被送到后面现宰。看到员工将鸡丢进了一个大桶内开始磨刀,王先生便放心地回到餐桌上与朋友继续聊天。

点了一只鸡 吃出10个鸡爪子

王先生到后厨发现,先前点的那只鸡还活着。

过了没多久,一盆热腾腾的双椒鸡端上了桌子。吃着吃着,同行的李小姐发觉有些不对劲,“我觉得这个鸡肉不对,感觉有个味,不像是新鲜的,反而像冰冻肉。”

大家也开始怀疑起来,于是开始在盘子里找问题,“你们看,这算不算鸡爪,怎么有这么多个鸡爪。”王先生和朋友在他们所用的渣碟里,竟然找出了10个鸡爪的碎骨。虽然这些鸡爪被切碎,但可以明显的看出鸡爪的颜色都有几种。

点了一只鸡 吃出10个鸡爪子

双椒鸡“复活”了

“这明显不是一只鸡!到底我们吃的是什么?”王先生十分气愤,立即跑到杀鸡的厨房区域,但这里已经没有员工了。

王先生打开了刚刚员工将鸡丢入的大桶,发现里面竟然有一个“暗格”,桶的底部是活动的,翻开后里面有两只活蹦乱跳的鸡,王先生一看就看到了里面有一只是他选择的鸡。

“这鸡居然还活着!”王先生找来老板要说法,而王先生的声音也惊动了餐厅内的另一桌的顾客陈先生。陈先生凑过来看热闹,发现自己点的一只黄色的鸡也在桶内,也是活蹦乱跳的,“这……”陈先生和家人也气愤不已。两桌食客同时找到老板讨要说法。

餐馆老板表示,自己对此并不知情,而杀鸡的员工已经下班了,无法联系上。


 网络配图

赔偿两桌客人各1000元

王先生和陈先生都拨打了报警电话求助。覃家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而餐馆老板表示自己并不知情,但愿意对两桌顾客进行补偿。

王先生在拨打110的同时,也向沙区工商局反映此事,同时联系了食药监部门。随后食药监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在现场的调查中他们发现,老板确实没有按照顾客要求现杀活鸡制作双椒鸡,而是采用冰冻鸡肉制作,欺骗了消费者。

昨日,记者了解到,经过派出所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最终餐馆老板赔偿了王先生和陈先生各1000元。

新闻加点料:餐桌上的鸡爪牛肚等竟含甲醛  黑作坊负责人被判刑一年

图说:黑作坊鸡爪含“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来源:网络

图说:黑作坊鸡爪含“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来源:网络

【新民晚报·新民网】鸡爪、牛肚等方便又美味的熟食里,竟然含有甲醛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近日,宝山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食品安全案件,该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一黑作坊的负责人许建国提起公诉。最终,许建国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宝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去年1月21日,宝山公安分局会同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案熟食作坊进行检查,当场查获正在加工的鸡爪、牛肚等熟食,后经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检测,现场抽样的熟食均含甲醛成分,其中蹄筋中甲醛含量9.05 mg,泡椒凤爪中甲醛含量6.4 mg,而猪耳和鸭胗中甲醛含量更是高达240mg和263 mg,均属于检验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

男子下馆子点一份鸡吃出10个鸡爪 点的鸡还活着(图)

甲醛被列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中,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据许建国供述称,其和妻子于2015年11月左右开了一家熟食作坊,没有办理过生产、加工、销售熟食等相关资质。流程是其先从一批发市场的冷库内买入鸡爪、猪耳等原材料,为了让肉质看上去松、嫩、口感好,把材料用开水煮开放入自来水浸泡,浸泡过程中加入烧碱(即“鱿鱼水发剂”),泡好后用清水过三至四次,随后加入辣椒等作料加工,加工好的熟食则到附近的一个菜场摆摊出售。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许建国不能认定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但根据现有证据可以认定许建国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许建国生产、销售的食品均被检测出含甲醛成分,属于检验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应当认定具有犯罪的主观故意。(新民晚报记者 江跃中 通讯员  施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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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启春 CN063、丁勇 CN007)
关键词:下馆子鸡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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