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考察官员请吃穿山甲,男子因这顿饭红了,还有人扒出他的身份……
昨天,一名为Ah_cal的网友因为一顿饭走红网络!
Ah_cal晒图称“(广西)李局长黄书记请我们在办公室煮穿山甲吃,第一次吃,口感味道很好,已经深深爱上这野味了”。
记者看到,男子不但晒出了在广西受到官员招待、媒体报道,还有在长春受到省委书记、省长等的接待。该男子被网友戏称为“穿山甲公子”。
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宣传部回应此事称,正在核实,会向社会发布进展。法晚记者获悉,此事已经引起国家林业局关注。
不少网友还翻出了该男子以前的微博,
在受到大量网友质疑之后,该男子已将微博删除,仅留下一句“散了”,过一会儿后,删得只剩一个句号。
记者私信该网友Ah_cal,信息显示为“已读”,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应。
《法制晚报》记者根据上述微博最后一张照片上的信息,查阅了多期文汇报,最终发现,2015年7月15日A17版和该网友所发照片一致。报道内容为企业家考察团抵达广西南宁市,展开“投资广西走向东盟——2015香港企业广西行”考察活动。
南宁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向《法制晚报》记者表示,已关注到此事,并表示这是2015年的事,真假需要进一步核实。记者随后致电广西壮族自治区宣传部,工作人员声称“已关注到此事,正在核实,查明真相后会通过其他的方式进行澄清。”
国家林业局保护司动物处值班工作人员向法晚记者表示,若食用野生穿山甲肯定涉嫌行政案件,他们已经关注到网络反映的这一热点问题,希望网友有更进一步的详细信息进行反馈。
网络上还流传着各种版本关于“穿山甲公子”身份说法
疑似“穿山甲公子”身份一
有网友爆料称,@ah-cal是香港人,和太古地产有关系,座驾雷克萨斯,和潘石屹的公子有交集。不过,座驾、车牌照、和潘石屹公子有交集的证据似乎都来自@ah-cal以前微博的截屏,真伪不知。
疑似“穿山甲公子”身份二
@ah-cal叫李加和,父亲叫李福生,是香港喜运佳钟表集团的主席。但是,当有记者向香港喜运佳钟表集团的工作人员求证时,该工作人员说:“我们公司没有叫这两个名字的人,而且我们的主席也不是李福生。”
疑似“穿山甲公子”身份三
网传第三种说法,@ah-cal名叫李加和,父亲曾经是经营钟表生意的全顺有限公司主席李福生。李加和本人也子承父业经营钟表生意,更将生意扩展至内地,并连成销售网络。网站有一张这样的照片,是香港钟表业总会副主席黄丽嫦与李加和的合影,称他是家族做表行业的年轻人,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两张图片,你们自己看吧。
此图是刊于东方日报网络版上的照片
此图是该男子晒的微博照
此前,有香港媒体爆料“穿山甲公子”为香港《大公报》北京办事处办公室主任之子。对此,《大公报》官微回应称,该爆料并不属实。
以下为《大公报》官微回应全文:[港媒揭有关“穿山甲公子”所谓“爆料”不属实,《大公报》无故躺枪]有香港富二代在微博上炫耀自己与内地官员的合照,及受招待食用穿山甲等野味,被称为“穿山甲公子。。。…
有爆料称“其父李福生为香港大公报北京办事处办公室主任。”经查,这一所谓“爆料”并不属实。
国家林业局连发两篇微博回应此事:若坐实,食用者将承担违法责任。
记者从一名中药材收购商处获悉,穿山甲又称鲮鲤,为鳞甲目,鳞鲤科,属地栖性哺乳动物,体形狭长,全身有鳞甲,四肢粗短,尾扁平而长,背面略隆起。穿山甲多生活亚热带的落叶森林。由于其具有特殊的药理、医疗、食补等功效,遭到人们大量捕杀,野生资源馈乏,人工养殖的极少,市场上所见多为野生。
记者注意到,国家林业局在官微上连发两篇微博,回应“官员办公室请吃穿山甲”一事,“网晒图片、视频,如涉嫌非法收购、出售,或者为食用而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涉林违法犯罪的,经查证坐实后,违法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任战敏律师说,目前,在世界范围内,穿山甲已被列入CITES(《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
在我国,穿山甲被列《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类名录”中的“兽类”,所以,穿山甲在我国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任战敏律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需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对于猎捕、杀害穿山甲的行为,肯定涉嫌违法。如果纯粹是食用行为,法律尚未对其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