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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咬人动物园是否应该担责 律师说法不一(2)

2017-02-04 06:36:36    现代快报  参与评论()人

张某进入老虎散放区,李某某未进入,爬下围墙。目前,相关情况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宁波雅戈尔动物园也发布消息称,动物园将暂时闭园。

此后,有媒体报道,死者亲属认为动物园管理有漏洞。

  激辩

  动物园该不该担责?

  甲方

  园方有过错,应当承担责任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严国亚律师认为,类似的险情该动物园就曾经发生过,动物园却迟迟没有加强防护措施,属于未尽管理职责,而动物园作为收门票的经营性场所,应配备有效的防护措施,以防意外发生。

事发时,该动物园只有一个饲养员在场。试想,如果是一个精神病人翻墙而入呢?严国亚认为,当闯入男子第二次进入老虎进食区时,很长时间内动物园都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直到特警赶到老虎才被击毙,在这段时间内,动物园甚至没有提前疏散游客,耽误了救援的时间。他建议动物园应在猛兽区设专人提醒,派人持麻醉枪巡逻,以备不测。

  乙方

  园方已尽相应义务,不担责

“动物园已经尽到了相应的义务,游客系翻越栏杆逃票进入老虎的领地,动物园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倪军律师认为,“动物园没有让老虎越出笼子而伤害游客,围墙有三米之高,也有警示语,做到了相应的警示告知义务。如果要求动物园承担责任显然已经超越了侵权责任法规制的范围。”

根据法律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首先,是游客翻墙侵权在先,”倪军说,“至于游客进到园中后,园方在施救上是否有过失,还要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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