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华山街道办菜园村绝大部分房子已被拆除,四处望去,废墟被绿网遮盖,但有一处房子依然挺立着,仿佛是在提醒人们2016年6月17日发生在这里的强拆事件。
2016年6月17日上午,华山街道办菜园村村民杨玉波家的房屋遭强拆,杨玉波被指持刀将入室的两名保安刺伤,致一死一伤。1月6日下午,该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京华时报前街一号记者调查了解到,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显示,该涉事房屋涉及的拆迁所需手续信息多为“不存在”,律师指华山街道办非法暴力拆迁。
庭审:被控涉嫌故意伤害罪
庭审在1月6日下午2点半开始。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起诉书,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以杨玉波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诉讼。检方指控,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6月17日8时许,在济南市历城区华山街道办事处菜园村拆迁房屋拆除过程中,被告人杨玉波在该村79号院内拒绝离开,并将事先准备的汽油瓶点燃阻止拆迁人员进入。被害人陈伟、扈学伟等人进入院内欲将杨玉波带离现场时,杨玉波持双刃尖刀先后刺中陈伟左侧肩颈部,刺中扈学伟左腹部。被刺伤后,陈伟、扈学伟离开现场并被送往医院抢救,陈伟经抢救无效死亡。2016年6月17日9时许,杨玉波在他人陪同下到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华山派出所投案。
随后,公诉人、民事赔偿代理律师和辩护人都对杨玉波进行了讯问,杨玉波承认持刀伤人致一死一伤,并表示后悔。但他称,自己当时准备汽油瓶和煤气罐都只是为了“吓唬拆迁人员”,没有想过伤害他人。
检方在举证阶段,呈现了公安机关对现场的勘察记录。对此,辩护人向法庭提出申请历城区公安局、华山派出所回避的问题,但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当天下午4时40分左右,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期继续开庭。
还原现场
街道办组织200名保安强拆
杨玉波和陈伟、扈学伟在2016年6月17日早上相遇,3人的命运也在此时发生改变。
杨玉波的笔录显示,当天早上8点左右,他接到了村支书杨茂滨的电话,对方告知拆迁工作组要强拆他家房子。
随后,杨玉波从自己的摩托车里抽出汽油,灌进4个啤酒瓶内,并用棉布塞住瓶口。随后,他又将自己做饭用的煤气罐与汽油瓶放到院子中间。
不久,拆迁工作组的人员来到他家门外,开始砸门。杨玉波表示他不同意拆迁,随后拧开了煤气罐阀门,“让他们能闻到味儿,目的是吓唬一下他们,让他们不敢强拆。”
根据历城区华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吴溪淙做的笔录,到杨玉波家拆迁是在2016年6月16日下午决定的。当时,华山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召开会议,菜园村拆迁工作组主任刘京戎介绍,菜园村79号的杨风立(杨玉波父亲)家在40天之前已经签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和《地上物放弃声明》,并全额领取了补偿款,但杨玉波一家四口却迟迟不搬走,工作组也已向其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会议决定次日依法对杨风立的住宅实施拆除。考虑到拆除过程中保障好周围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会议决定联系振邦保安公司,安排保安到现场维持秩序,由吴溪淙负责具体的联系事宜。
吴溪淙介绍,之前拆迁工作组开过会,如有需要使用保安,就用振邦保安公司的保安,费用由华山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支付。
陈伟和扈学伟二人分别是振邦保安公司三大队三中队中队长、二中队中队长。据知情人透露,有关案件卷宗显示,2016年6月16日,吴溪淙联系保安公司三大队队长封某某,让其在次日早上带200名保安到菜园村配合拆迁。
振邦保安公司的一名保安表示,6月16日晚,他接到了扈学伟打来的电话,被要求次日一早7点集合去执勤。次日一早,振邦公司出车把200来名保安拉到拆迁现场。他称,保安们在到达现场后,才知道要拆杨玉波家的房子。扈学伟称,他接到通知时,未被告知去菜园村做什么。
院子起火后发生命案
看到杨玉波将大门锁了,穿制服的队员们按领导要求把杨玉波家围了起来,不让其他村民靠近。
拆迁工作组先把杨玉波南邻家的院子拆了,这家人已搬走。然而,因杨玉波和这个邻居共用一面围墙,这面墙被挖了个洞,往杨玉波家倒下的砖块砸倒了煤气罐和两个装了汽油的啤酒瓶。
杨玉波将剩下的两个啤酒瓶点燃,扔了出去。他称,自己并没向拆迁人员扔汽油瓶,只是扔到了屋前门口处,也没点燃煤气罐,“一开始我就没想伤人,只是想吓唬他们别进来”。
杨玉波转身回屋里,拿出了一把尖刀。
此时,扈学伟正站在院外。他称,院墙倒了之后,院内着火了,他和陈伟等人拿着准备好的灭火器灭火,但火势变大,此时准备的灭火器都已经用完,有人喊“里面有人,进去把他弄出来”。
当时站在一旁的另一名保安称,墙被推到后,领导安排10多名保安从南墙进去,其中有穿防刺服、戴头盔的,也有人穿着便装。陈伟、扈学伟两人都只着便装,没穿防刺服,也没戴头盔。
杨玉波拿着尖刀出来时,看到院子里进来了几个人,其中有两个人冲在前面,“一个正面冲我过来,想抓住我”。杨玉波在笔录中称,自己右手倒握尖刀,刺了这人左侧肩膀,后翻了下持刀的手腕,正握尖刀,朝过来的另外一人肚子刺了一刀。
杨玉波刺的第一个人就是陈伟。扈学伟称,陈伟先进入院子,自己进去后看到陈伟在院子东北角处背对着他,一名男子右手拿着把尖刀正刺向陈伟。扈学伟赶紧绕过火堆,冲向陈伟,眼看着持刀者向陈伟左侧颈部刺了一刀。
扈学伟陈,他抓住了尖刀,但对方又把刀抽了回去,刺向扈学伟的腹部。
事后经法医鉴定,陈伟系被双刃锐器捅刺颈部致左侧颈静脉断裂大量失血死亡,扈学伟损伤构成重伤一处、轻伤三处、轻微伤一处。
调查
父亲同意拆迁儿子反对
如今,杨玉波的妻子杜翠苹还带着孩子住在丈夫为他们“守住”的房子内。
1月5日,京华时报前街一号记者来到这所房子。这里已停水停电一个多月,冰冷的屋内,刚出生不久的几只小狗窜来窜去,唯一的取暖工具是炉子。然而,放在门外的煤球却都被砸碎了,杜翠苹怀疑是逼拆者砸的,自己只能到处捡一些柴火,在晚上生火取暖。
华山办事处有关负责人称,2014年7月,杨玉波的父亲杨风立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同意拆迁,后杨风立和妻子搬至别处,并于2016年4月20日领取了住宅拆迁补偿安置费13万余元,包括过渡安置费、搬家费、奖励费、补偿费。
但杨玉波对父亲签字同意拆迁一事不满。他在笔录中称,父亲并未和他商量签署拆迁协议一事,他不知道父亲领了多少补助款,“我父亲一直躲着我,不和我商量,打电话也不接。”
菜园村79号房屋是杨玉波家祖宅。2001年6月,经父母同意,杨玉波夫妻出钱翻盖破损老旧的老房。
“我父亲是户主,同意拆迁是他签的字,但房子是我翻盖的,我觉得拆迁的事应该由我做主,我们各执己见”,杨玉波称,“我父亲在没争求我同意的情况下就同意拆了。”
父母未旁听庭审
杨风立和历城区华山街道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签署的拆迁协议约定,安置房按照人均47平方米的标准安置,杨风立所有的位于华山街道菜园村79号宅基地房屋,建筑面积188.12平方米。杨风立家共有8口人,全部符合安置条件,杨风立选择了4套94平方米的安置房屋,选房面积合计376平方米。但杨玉波认为,按照每人47平方米的标准,自己家188.12平方米的房子只够分给4个人,政府却承诺给300多平方米,他担心房子建好后又让补交钱,因此不同意,“要是给我现房,我立马就搬”。
2016年5月份,杨风立给了杨玉波8万元钱,说是拆迁款,但被不同意拆迁的杨玉波送还给了拆迁办。
1月6日上午11点半左右,杜翠苹到公婆住的地方告知其杨玉波6日下午开庭的事情,杨玉波的父亲杨风立表示,自己有心脏病,身体不好,去不了,杨玉波的母亲表示她可以去。20多分钟后,杨玉波的妹妹杨玉婷来了,情绪非常激动,明确表示自己和父母都不会出庭,他们家所有人都不会接受记者采访。
杨玉婷指责嫂子杜翠苹受“他们”指使,把哥哥杨玉波推入火坑,达到他们的目的。但杨玉婷并未说明“他们”是指谁,记者问“他们”是不是指那些抵制拆迁的人,杨玉婷未予回答。
1月6日下午,当审判长询问杨玉波是否知道补偿款总数时,杨玉波表示不知道。后审判长告知共领取了13万余元,杨玉波说,要是父亲当面告诉他这些该多好。当天,出庭的除了杜翠苹,杨玉波的父母和妹妹都没有到庭。
律师:政府信息公开显示拆迁非法
京华时报前街一号记者找到了一份由历城区华山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编制的宣传册,名为《凝神聚力共建美好家园》。
该宣传册显示,华山片区开发建设项目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规划总用地14.69平方公里。华山片区涉及历城区23个行政村,其中19个行政村需整体搬迁。2014年2月份将启动华山片区安置区建设,计划30个月实现村民会前入住,建成后的华山片区将成为独具泉城济南特色,濒水望山、设施齐全的高档居住区。
杨玉波出事后,杜翠苹向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各级政府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希望弄清针对他家的拆迁行为是否合法。然而,20余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显示,很多拆迁所需手续信息均为“不存在”。
杨玉波的辩护律师刘勇进认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所谓的强拆菜园村79号是暴力非法强拆,根据现有证据极有可能是华山街道办事处个别领导滥用职权的行为。
他称,本案中杨玉波家房屋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收公告、征收土地方案及批准文件均不存在,土地未征收,立项、规划许可证也不存在,甚至安置补偿补助费用也不存在。这所有的一切说明杨玉波家不在征收范围,土地根本未征收,更谈不上拆迁,“所谓的安置房屋是否兑现通过信息公开在法律上和事实上是有很大问题的,迄今为止涉及十几个村未来安居乐业的安置房二区项目竟然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没有施工许可证。这就意味着即使同意搬迁,何时能住上安置房也是未知数,甚至很有可能是违章建筑”。
刘律师认为,拆迁以华山片区工作组的名义进行,但历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回复称该机构的信息不存在,本次强拆拆除决定、行政委托手续都不存在,甚至历城区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更清晰地回复他们没有指派此拆除行为,也未委托振邦保安公司,“由此只能得出唯一结论,本次强拆是赤裸裸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是造成上述悲剧的唯一原因。如果合法拆迁,必然不会发生这种悲剧”。
附:杜翠苹获取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内容
2016年10月12日,历城区政府回复称,菜园村79号房屋(以下简称涉事房屋)所在地块进行建设征收土地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的材料不存在。
2016年10月18日,济南市历城区发改委回复称,目前尚未收到拟在涉事房屋所占土地上进行建设的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
2016年10月20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称,涉事房屋所在区域土地征收工作暂未完成,申请获取的土地征收相关报批材料不存在。
2016年10月24日,历城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回复称,涉事房屋所涉土地未实施征收,“被征收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核算、审核和被征收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相关信息不存在。
2016年10月26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称,经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局协助调查,涉事房屋所在区域土地征收工作暂未完成,该地块的相关征地信息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不存在。11月2日再次回复,经审查,申请的征地批文、征收土地方案的批文、征收公告、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等相关信息不存在。
2016年10月28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称,涉事房屋所在区域土地征收工作尚未完成,故该地块的相关征地信息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不存在。
2016年11月1日,济南市规划局回复称,2015年8月,市规划局为该建设项目办理了建设用地许可证,并对项目用地位置、范围等规划条件进行了公开公示,同时公示了该项目已审定的策划方案,但截至目前,该项目建设单位尚未向市规划局申办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
2016年11月9日,济南市历城区城管局回复称,该局未对涉事房屋进行过立案处罚,也未参与过对该建筑物的强制拆除行为。
2016年11月14日,华山街道办事处回复称,不存在“进行华山街道菜园村79号行政强制拆除行为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决定”信息,也不存在“2016年6月17日是否指派保安扈学伟及陈伟进入华山街道菜园村79号欲拉出杨玉波并拆除79号,以及上述事项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和“6月17日是否指派王宏诗、吴溪淙、刘京戎拆除华山街道菜园村79号”信息,不存在“6月17日拆除华山街道菜园村79号做的风险评估和会议纪要”信息,不存在“指派济南市历城区华山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车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信息。
2016年11月22日,历城区政府回复称,该区华山片区应急指挥部、开发建设指挥部、华山街道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华山办事处工作组、振邦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拆除涉事房屋的行政委托手续信息不存在,“菜园村79号行政强制拆除行为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决定”不存在。
2016年12月22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回复称,涉事房屋所在土地尚未进入征收程序,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仍未对菜园村79号进行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