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孩子说你在班里被老师打了,你挨打了没有?”晚上睡觉前,贾先生问道。儿子支支吾吾说“没有”,不敢正视贾先生,只说老师对他很好,没有打过他。贾先生耐心地说:“跟爸爸说吧,爸爸会保护你的。”可儿子索性用被子蒙住头不说话了。为了知道实情,贾先生保证不再去这家幼儿园上学,换到其他幼儿园上学。儿子才说,老师常打他的胳膊和脸。
贾先生想起有一天儿子不想去上学,说老师吵过他。贾先生好一番安慰,并亲自把孩子送到幼儿园门口,交给了幼儿园老师,并询问是不是老师吵了孩子。贾先生回忆说,当时老师态度非常好,承诺一定注意。当天晚上回家,儿子特意告诉贾先生,老师对他们特别好。
在幼儿园门口,一名幼儿园的孩子告诉记者,老师不允许他们回家告状,“还必须对家长说老师很好”。除了挨打,他最怕被关小黑屋,在里面哭也没人管。他还曾因为不听话被罚在厕所吃饭。
调查
幼儿园园长和涉事老师被带走
警方表示,目前具体案情还在落实,如果最终证实确有此事,将依法处理。中原区教育局也已经成立调查组。
经过学生家长统计,全班孩子基本都被打过,其中,身上有外伤的孩子超过十个。
据孩子们反馈,动手打孩子的主要是一名常姓老师。在幼儿园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园长和老师都不在,她不清楚情况。走访发现,教室内并未安装摄像头,家长表示,安装监控的要求,他们已经提了好几年,一直没有结果。
昨日上午,在幼儿园门前,家长们拨打了110,民警赶到后,将幼儿园园长和涉事老师带走。
随后,记者来到建设路派出所治安管理三中队,民警表示,接警后,民警已将涉事幼儿园负责人和老师控制。昨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了办案民警,民警表示,目前警方正在对殴打孩子的情况进行调查落实。
针对此事,昨日下午,中原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成立调查组,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此事。经过初步调查,该幼儿园资质没有问题,涉事教师是否持证上岗还需调查。教师殴打孩子,除了承担法律责任外,也是严重有违师德的行为,如果调查确有此事,教育局将要求幼儿园开除该教师,要求幼儿园进行整改。
现实
幼儿园“虐童”维权的尴尬
幼儿园孩子被打,绝大部分是很轻微的外伤,赔偿金额少,而心理层面的伤害一旦形成就很难弥补,后续的心理疏导,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具体赔偿标准很难界定。
发现自家孩子被殴打,家长们自然十分心疼。昨日上午,不少家长情绪十分激动。现在被打孩子已经停止上课,家长将会让孩子转园。有家长要求幼儿园必须承担对孩子心理疏导的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少春认为,家长把孩子送到幼儿园,就是与幼儿园形成了教育服务合同,幼儿园必须保障孩子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心理健康发展。如果幼儿园出现教师殴打幼儿的情况,园方和教师要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受伤孩子的医疗费和心理治疗费用。如果出现群体性“虐童”,公安机关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涉事教师进行罚款、治安拘留、批评教育等行政处罚。假如有孩子被打伤,情节严重,涉事教师就涉嫌故意伤害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都是理论上讲,但实际上却非常尴尬。”张少春说,根据实际情况,受害家长面临的不是法律问题,而是社会问题。赔偿标准很难界定,让家长后期的维权陷入“有权赔偿”和“不知咋赔”的尴尬境地。
张少春认为,杜绝幼儿园出现殴打幼儿现象,还得教育部门当好“把门人”的角色,在幼儿园准入门槛和幼儿教师准入门槛上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