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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将入村 村兴民富(2)

2016-11-22 16:47:12  北京支部生活    参与评论()人

《管理办法》要求,“第一书记”要坚持工作纪实制度,记好“民情日记”、建立工作台账。“第一书记”与乡镇党委签订帮扶目标承诺书,明确工作目标和推进措施。建立“第一书记”工作考核制度,年度考核由区委组织部负责,任期考核由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会同区委组织部共同进行,考核结果作为“第一书记”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对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严格具体的考核奖惩制度,激励了“第一书记”立足农村、干事创业,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导向。

各级各部门将“第一书记”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市级示范培训、各区轮训方式,开展“第一书记”任职培训和集中培训,帮助他们熟悉农村工作,掌握方法要领,提高履职尽责、带动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委编发了《北京市“三农”工作文件选编》《北京市农村基层党建文件选编》等书籍,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注重解读形势政策、注重传授实际方法、注重讲清纪律规矩。这些培训为“第一书记”履职尽责提供了政策理论支持,激发了他们的工作动力。

真情关怀全力支持

各级各部门真心支持帮助“第一书记”开展工作,加大支持帮扶,完善保障机制,及时解决困难,为“第一书记”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确保“第一书记”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

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委设立北京市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联络办公室,做好对“第一书记”的联络服务工作。以选派到村任职“第一书记”为骨干,组建北京市支援农村建设志愿服务总队,在各区设立分队,推动城市优质志愿服务资源向农村流动,使“第一书记”推动发展有资源、凝聚群众有抓手、发挥作用有平台。

各区每年为每名“第一书记”提供2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同时设立“第一书记”工作项目资金,支持和帮助“第一书记”开展工作。市、区有关部门对“第一书记”申报的项目加大项目扶持力度,按照相关规定优先给予安排。明确驻村工作作为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重要措施,驻村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和岗位任职经历,同等条件优先提拔使用驻村干部,进一步激发年轻干部投身基层、服务奉献的积极性。

“第一书记”进了村,派出单位的支持跟得紧。他们与“第一书记”所在村党组织建立了结对共建关系,主要领导带头到村开展调研、制定整体帮扶工作方案、通过派出帮扶工作队、签订帮扶协议等方式,整合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资源,对结对共建村进行持续帮扶,帮助“第一书记”开展好工作。各区、乡镇认真落实市委要求,主动与派出单位沟通对接,定期召开“第一书记”工作例会,指导、帮助、支持“第一书记”开展工作,同时统筹解决“第一书记”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一年来,“第一书记”们活跃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经济发展、矛盾调解、环境整治、改善民生等方方面面,与村“两委”班子共同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

近期,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农工委对“第一书记”和镇、村有关同志作了一次问卷调查,从调查分析结果看:82.5%的调查对象认为“第一书记”促使村内有关规章制度能够较好地得到执行;80.3%的调查对象认为党群关系进一步得到改善;62.8%的调查对象认为村“两委”班子关系得到明显改善;51.9%的调查对象表示村内经济发展、村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65.5%的调查对象表示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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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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