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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趁男友熟睡盗银行卡 转出2万余元获刑(2)

2016-10-27 07:06:10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女大学生趁男友熟睡盗银行卡 转出2万余元获刑

渭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贺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204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认罪,悔罪,并退赔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犯罪时系在校大学生,盗窃系初犯、偶犯,依法可以通过社区矫正对其适用缓刑。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贺玲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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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6日下午,济南市历城区公安分局东风派出所接到刘女士(女,23岁,潍坊市人,暂住济南市历城区)报警,称她的银行卡里少了16万多元,怀疑是被人盗刷了。根据刘女士提供的信息,警方立刻兵分两路展开调查,一路继续向受害人了解情况,另一路则根据银行交易记录调取ATM机视频进行排查。

调查很快有了进展,办案民警发现,在与刘女士银行卡相关的ATM机交易视频里,一名年轻女子多次出现在监控画面中。“从视频里看,该女子使用银行卡提取现金时神情自若,丝毫没有紧张的表情。”办案民警刘建明告诉记者,该女子每次少则取两三千,多则提取上万元,从去年至今共提取了72次,共计从卡内取走16万余元。

经调查,监控中的这名女子不是别人,正是与刘女士的闺蜜王某(女,18岁,潍坊市人),直至案发时王某仍与刘女士租住在同一套房子里。

根据警方调查,嫌疑人王某从2015年3月就开始偷拿刘女士的银行卡盗取现金,而刘女士直到不久前才发觉被盗。据嫌疑人王某交代,她是趁刘女士刷卡购物时偷看到了密码,在过去长达1年半的时间里,她利用与刘女士共同租住的便利多次偷拿银行卡,有时甚至等到凌晨三四点,趁刘女士睡熟了之后再拿着卡出去找ATM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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