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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两村民“普法”惹恼县乡干部 被羁押480天(2)

2016-10-22 07:18:10  北京时间    参与评论()人

江苏两村民“普法”惹恼县乡干部 被羁押480天

吕复堂(左一)回忆和县领导对话,右为宋承义。图/北京时间

被“搅和”的搬迁大会

“我用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为村民义务普法,何错之有?”至今,吕复堂否认自己是有罪之人。

吕复堂,63岁,孔庄煤矿退休工人,2002年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杨屯村村民眼中的“大律师”。

宋承义,53岁,诊所医生,村民离不开的“白大褂”。

因村子集体搬迁,这两位村里的“大能人”为维护个人和村民利益不受损害走到了一起:义务为村民普法,自费印发《搬迁知识问答》、免费授课法律知识。

吕复堂向“北京时间”回忆,自己最早产生普法想法,是源于和村干部的一次争执。

2014年10月的一天,杨屯村在杨屯镇政府会议室召开集体搬迁村民代表大会。

吕复堂回忆,杨屯村支部书记杜善环会上宣布,姚桥煤矿要在村子下面采煤,全村搬迁到新镇区已建好的安置房。

按照搬迁政策,本村户口每人享受30平方米安置房,其中,已出嫁但户口未迁出者,给予每人12000元补偿,煤矿退休工人若需安置房,交纳12000元可享受本村户口待遇。

宣布完政策,杜善环看无人提出异议,准备散会。

“等等,我有话要说!”

杜善环话音刚落,吕复堂接上话。

这时,起身准备离开的代表们,眼光齐刷刷聚焦过来。

吕复堂问:“我的房子怎么说?”

杜善环回应:“以后再说。”

吕复堂是煤矿退休工人,在村里两处房屋面积250平方米,家里几口人仅有妻子一人户口在本村,以杨屯村搬迁政策,250平方米的房子仅能换来30平方米的安置房面积。

吕复堂当场质疑,“搬迁既没有征收土地手续,又没有张贴发布搬迁公告是违法行为”。另外,他认为,《宪法》第48条规定男女平等,这样的搬迁政策也涉嫌违宪。

顿时,会场内气氛活跃起来,代表们你一言他一语,也加入到质疑搬迁政策的合理合法性。

最后,代表们提出的异议未得到任何答复,不欢而散。

有参加集体搬迁大会的村民代表向“北京时间”回忆,当时,吕复堂就像电视上见到的法庭辩护人那样,对搬迁政策逐条指出不合法性,大家由衷地佩服。

吕复堂发现,大家有维权积极性,但对相关法律知识欠缺。于是,他摘抄了《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宪法》相关条款,并印制了《搬迁知识问答》免费发放给村民普法维权。

为扩大普法覆盖面,吕复堂还选择在村里一家停业的饭店,利用现成的桌椅板凳对村民授课法律知识。每堂课,自发听课的村民都爆满。

参与普法活动的宋承义,原本在村里有三处宅基地共600平方米,但由于一家6口人仅2人户口在村里,也面临着仅能免费享受60平方米的安置房。

他不但积极参与维权,还热心提供自家开的万寿堂诊所大厅作为授课场所,让更多前来就医的群众也受益。

消息传开后,杨屯镇政府官员一度跑来查看并录像,但也并未明确提出不合法。

“法无禁止即可为,何况是为村民义务普法!”吕复堂告诉“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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