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5日,浦建房产公司以借款的名义向王更账户转账200万元。12月12日,又转入300万,两次共计500万。
2014年8、9月间,浦建公司两名员工被调查,周某某担心事情败露,派人到北京找王更,王更于2014年11月17日退回200万元。
“王更见了中央领导人的秘书‘九爷’”
公诉人认为,周某某向王更打款500万的事实形成了完整证据链,证明谢清纯受贿。但辩护人贺晓辉律师认为,这周某某与王更之间的500万属于商业合作,与谢清纯无关。
谢清纯本人也辩称,他并不清楚周某某与王更之间如何谈的,他甚至一度以为只有400万,“接受调查前一天,释德戒还跟我说,那500万是商人间的事,与我无关。”
此外,公诉机关指控了另一笔150万的受贿,并认为这也是谢清纯托王更为其跑官的力证。
“释德戒跟我说,王更见了中央领导人的秘书‘九爷’”,公诉人举证谢清纯供述称,2012年8月28日晚,释德戒在株洲市“佛心缘”茶楼把这一情况告诉谢清纯,谢当即打电话叫醴陵东风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莫某某到“佛心缘”,要莫为其出100万元,莫同意。随后谢将王更的银行账号告诉莫。次日,莫向王更汇款100万元,事后告诉了谢清纯。
但辩护人认为,公诉人指控的"佛心缘"茶馆的这次受贿证据存疑。
起诉书指控,2012年11月21日晚,谢清纯再次联系莫某某,告知王更在北京为他“跑官”还要100万元。谢清纯感觉这次莫某某有些不情愿,遂于次日上午又电话告知莫某某只要打50万元即可。当日,莫向王更汇款50万元。同日,谢清纯从自己账号转账50万元至王更账户。
公诉机关认为,谢清纯单独收受人民币891.62万元,港币10万元,美元3.6万元,欧元5000元,谢清纯与胡水桃共同收受人民币14.6万元,折合人民币926万元。而他为跑官买官向第三人输送巨额利益。其所收受的926万元贿赂中,有650万元都是通过行贿人支付给了王更,超过其受贿总金额的2/3。
向王更输送过巨额利益的同时,为示好和拉拢,谢清纯还多次拜访、接待王更的家庭成员,比如王更母亲去井冈山,他接到醴陵,安排醴陵市委市政府接待。“其意图就是借助王更的社会关系,为其在上层官员中大肆活动跑官买官,继而进一步实现其升官发财的美梦。”
厅官受审,“大师”在外“云游”
6月14日,与谢清纯一起共同受审的胡水桃,是一名女性。她生于1974年,醴陵人,是本届醴陵市政协委员,在醴陵经营一家名叫陆如轩的茶馆,谢清纯曾在这家茶馆收受过他人所送贿款。
公诉人指控胡水桃通过跟谢清纯打招呼,帮助苏某取得醴陵大道立柱广告设置经营权,并因此获得13.5万元现金和2张5000元的购物卡。购物卡原本是苏某托她给谢清纯的,但谢表示,让她留着自己用。
此前湖南省纪委公布谢清纯被调查时,称谢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并给予财物。在本案中,胡水桃的身份是谢清纯的“特定关系人”。
值得一提的是,胡水桃被立案调查后,交给湘潭市岳塘区检察院260万元。庭审中,审判员问她,谢清纯是否给过她钱,给了多少,有哪些经济往来,她沉默,后她的辩护人替她答道,“这260万元除14.5万元是她个人受贿退赃外,其它是她作为和谢清纯多年朋友关系和经济往来自愿代谢清纯退的。”
对于受贿,谢清纯在被调查后有过一个比喻,“我总认为红包礼金这个东西就像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是个小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