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清纯
原标题:湖南“迷信厅官”受审:被“大师”操控,用650万找人买官
6月14日,中共湖南省株洲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清纯(副厅级)受贿案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前,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刊文披露,谢清纯的沦落,与一个“大师”不无关系,对方称谢“命里要做大官”,并介绍中间人王某给谢认识。
起诉书指控,谢清纯共受贿折合人民币926万元,其中650万元通过行贿人支付给一个名叫王更的北京人,为其“跑官买官”,超过被指控受贿金额的2/3。
庭审中,辩护律师对此进行反驳。最后陈述时,谢清纯表示,对今天的结局,他“认罪、认法、认命”。
“株洲不过是你仕途中微不足道的一站”
生于1964年的谢清纯,2002年3月任攸县县委副书记、县长,2006年6月任醴陵市委书记,2011年任株洲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庭审中,谢清纯接受辩护人提问时称,2006年醴陵市仙岳山一禅寺来了一名住持释德戒,仙岳山当时要搞宗教文化景区,时任醴陵市政协主席介绍他和释德戒认识。
中国纪检监察报的文章称,谢清纯信佛、迷信到“令人发指的地步”。“他原本还算是名学者型官员,博览群书,但自从信佛后,只看佛书,每年必到四大佛教名山拜一遍,每到观音‘生日’,他必一天吃斋,甚至到后来,每天出行都要算一卦,看看往什么方向走‘吉利’!”
上述文章称,谢清纯与释德戒“一见如故”,“大师”信誓旦旦地告诉他,“你能力强,命里是要做大官的,株洲不过是你仕途中微不足道的一站。”
释德戒自称在少林寺呆过,见过“大世面”,能量大,谢清纯对大师深信不疑。“一周至少去寺庙看望一次‘大师’,一待就是半天;有时实在走不开,中午吃饭,也要让人把‘大师’接过来,共进午餐,顺便‘请教’。”
据起诉书称,2009年至2010年间,释德戒介绍了来自北京的王更与谢清纯认识,称王能为谢的仕途升迁提供帮助,谢清纯有意与王更结交。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旁听庭审时得知,在谢清纯的供述中,王更是一名北京IT行业的普通职员。在公诉人的举证中,王更是革命前辈的后代,“王更家有背景有资源”。
起诉书称,2011年5月份左右,王更向谢清纯提出想在醴陵搞工程建设。谢清纯先后介绍王更来洽谈仙岳山道路建设项目中的桎马线道路项目、市民广场项目,但均未谈成。
2011年7月,浦建公司董事长周某某有意承接市民广场项目,谢清纯表示支持。随后,谢清纯安排醴陵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邓少仁(原谢清纯秘书)作代表,促成周某某与王更合作,并表示要让王更从中得到好处。
随后邓少仁安排周某某、王更、释德戒四人商谈,王更提出由浦建公司给他500万元,他不投资也不参与经营管理。周某某同意,邓把上述情况告诉了谢清纯,谢认可。
2011年9月26日,仙岳山景区公司董事长根据谢清纯的指示,安排组织招标,要求确保浦建公司中标。2011年12月6日谢清纯批示同意用仙岳山周边的庙会商业街225亩挂牌出让土地限价80万元/亩抵偿应付工程款,2011年12月9日,浦建公司与仙岳山景区公司正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011年9月15日,浦建房产公司以借款的名义向王更账户转账200万元。12月12日,又转入300万,两次共计500万。
2014年8、9月间,浦建公司两名员工被调查,周某某担心事情败露,派人到北京找王更,王更于2014年11月17日退回200万元。
“王更见了中央领导人的秘书‘九爷’”
公诉人认为,周某某向王更打款500万的事实形成了完整证据链,证明谢清纯受贿。但辩护人贺晓辉律师认为,这周某某与王更之间的500万属于商业合作,与谢清纯无关。
谢清纯本人也辩称,他并不清楚周某某与王更之间如何谈的,他甚至一度以为只有400万,“接受调查前一天,释德戒还跟我说,那500万是商人间的事,与我无关。”
此外,公诉机关指控了另一笔150万的受贿,并认为这也是谢清纯托王更为其跑官的力证。
“释德戒跟我说,王更见了中央领导人的秘书‘九爷’”,公诉人举证谢清纯供述称,2012年8月28日晚,释德戒在株洲市“佛心缘”茶楼把这一情况告诉谢清纯,谢当即打电话叫醴陵东风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莫某某到“佛心缘”,要莫为其出100万元,莫同意。随后谢将王更的银行账号告诉莫。次日,莫向王更汇款100万元,事后告诉了谢清纯。
但辩护人认为,公诉人指控的"佛心缘"茶馆的这次受贿证据存疑。
起诉书指控,2012年11月21日晚,谢清纯再次联系莫某某,告知王更在北京为他“跑官”还要100万元。谢清纯感觉这次莫某某有些不情愿,遂于次日上午又电话告知莫某某只要打50万元即可。当日,莫向王更汇款50万元。同日,谢清纯从自己账号转账50万元至王更账户。
公诉机关认为,谢清纯单独收受人民币891.62万元,港币10万元,美元3.6万元,欧元5000元,谢清纯与胡水桃共同收受人民币14.6万元,折合人民币926万元。而他为跑官买官向第三人输送巨额利益。其所收受的926万元贿赂中,有650万元都是通过行贿人支付给了王更,超过其受贿总金额的2/3。
向王更输送过巨额利益的同时,为示好和拉拢,谢清纯还多次拜访、接待王更的家庭成员,比如王更母亲去井冈山,他接到醴陵,安排醴陵市委市政府接待。“其意图就是借助王更的社会关系,为其在上层官员中大肆活动跑官买官,继而进一步实现其升官发财的美梦。”
厅官受审,“大师”在外“云游”
6月14日,与谢清纯一起共同受审的胡水桃,是一名女性。她生于1974年,醴陵人,是本届醴陵市政协委员,在醴陵经营一家名叫陆如轩的茶馆,谢清纯曾在这家茶馆收受过他人所送贿款。
公诉人指控胡水桃通过跟谢清纯打招呼,帮助苏某取得醴陵大道立柱广告设置经营权,并因此获得13.5万元现金和2张5000元的购物卡。购物卡原本是苏某托她给谢清纯的,但谢表示,让她留着自己用。
此前湖南省纪委公布谢清纯被调查时,称谢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并给予财物。在本案中,胡水桃的身份是谢清纯的“特定关系人”。
值得一提的是,胡水桃被立案调查后,交给湘潭市岳塘区检察院260万元。庭审中,审判员问她,谢清纯是否给过她钱,给了多少,有哪些经济往来,她沉默,后她的辩护人替她答道,“这260万元除14.5万元是她个人受贿退赃外,其它是她作为和谢清纯多年朋友关系和经济往来自愿代谢清纯退的。”
对于受贿,谢清纯在被调查后有过一个比喻,“我总认为红包礼金这个东西就像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是个小节问题。”
检察官的公诉意见称,谢清纯从2003年担任攸县县长起,至其任醴陵市委书记,再至任株洲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最后到2015年案发,期间12年从单笔收受2000元、3000元,单笔收受1万元、2万元,发展到单笔收受20万元、50万元,甚至100万元、500万元。“其接受贿赂的来源也是囊括了其管辖下的企业经营者和政府官员。足见其底线越来越低,贪欲越来越大。”
公诉人在最后发言中,措辞更加严厉,称谢清纯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被一个超出三界之外、不在五行之内的僧人把持、操控。”
辩护人反驳道,谢清纯当时认识释德戒是通过醴陵市政协、统战部长这一身份体面的人,而释德戒也是国家合法设立的寺庙的主持,当时仙岳山要搞宗教文化景区,是株洲市的一号工程,谢清纯与其接触并不违规。
辩护人贺晓辉说,谢清纯当年考大学时是县文科状元,后因小儿麻痹症没有录取,经历坎坷,最后有今天,其自强不息的精神实际是一个励志故事。
而谢清纯此前在纪委调查时也表示,从基层干部到一个县(市)委书记,他从来没有跑过关系、找过门路,当了县委书记后,经不住诱惑,想获取更高的职位,得到更多的好处,搞起了跑官买官的丑事。
在法庭的最后陈述中,谢清纯还表示,他“认罪认法认命”,“办案人员不但办好了我的案子,还救赎了我的灵魂。”
而对于他曾寄托“灵魂”的王更和释德戒,起诉书中,前者被标注为“另案处理”,后者“未到案”。
醴陵知情人士告诉澎湃新闻,一些醴陵市民曾经找释德戒去开光念佛,一个车钥匙开光给200元红包。但谢清纯案发后,释德戒一直在外“云游”,已经一年多了,澎湃新闻数次拨打其手机,均无法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