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职员:承认失职当事人身份太复杂
28日,记者联系上当时为陈某“办错证”的高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员李定红,李定红承认自己错把结婚证办成离婚证。
李定红回忆,2014年2月中旬,钟福培妻子陈某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她说她丈夫因为抢劫坐牢了,过不下去了,需要重新补办结婚证用来起诉离婚。我核实了她的相关情况后,就按照程序给她补办结婚证。当时离婚证和结婚证放得很近,颜色又像,一不注意我就把空白结婚证错拿成空白的离婚证,并在空白的离婚证上印上了2010年陈某与钟福培的结婚信息,而不是离婚该有的信息,照片也还是陈某与钟福培的合照。”
十几天后的2014年2月24日,陈某与李某来到高县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两人提供了身份证和户口簿。陈某提供的是云南省镇雄县的户口,登记日期为2010年,婚姻状况为未婚,身份证上的信息也显示为云南省。
“我确认了他们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两人在婚姻登记处填写的《结婚申请申明书》和《婚姻登记声明书》上均填写的是未婚,陈某还拿出了离婚证,在核查他们提交的资料符合相关规定后,我就为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由于离婚证不是结婚时的必要证件,所以在审核的时候就没有仔细检查。”
李定红表示自己也是在钟福培找到民政局后,才晓得把证件给陈某办错了。李定红说:“据我事后了解,陈某手上拥有2008、2010、2011年三个户口证明和云南镇雄县、四川高县两个身份证,分别是陈某结婚前在云南和结婚后在四川宜宾的证件。其中2010年的户籍证明,是在陈某将户口迁到高县双河乡之前在云南镇雄补办的,所以上面还是未婚。当时她办结婚证的时候就是拿的这个户口证明和云南的身份证来办的,我们核对了她的信息,发现没有问题,才给她办理的。”
“发现我的证件办错后,我多次与陈某和李某联系,告知他们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希望他们到民政局撤销,并告知陈某构成了重婚。但是两人说已经外出打工,一直没有回来。”目前,李定红依然处在停职状态,正在等待上级部门对其的处理结果。
李定红表示,自己并不是像大众想象的和当事双方认识,愿意接受组织一切调查,并承担因为自己的失误而产生的后果,只是希望李某和陈某能尽快赶回来,及时处理好这个事情,把双方的影响降到最低。
现任“老公”李某:妻子不忍家暴与“前夫”离婚已准备应诉
28日,记者多方辗转终于电话联系上陈某现在的“老公”李某,李某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自己和陈某正在浙江打工,照顾9个月大的孩子。由于陈某身体不好,将在医院检查后,确保身体无误就会启程回到宜宾,专门解决这个问题。
李某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自己是在陈某在火锅店打工时认识的,认识之后由于当时陈某还没有离婚,两人一开始也没有深交。后来晓得陈某离了婚,才开始正式交往然后结婚。
当记者提出想和陈某沟通时,李某表示陈某现在身体有病,而且耳朵听力不好,不适合接听电话为由拒绝。
对于陈某离婚的选择,李某说:”钟福培以前经常和陈某吵架,动不动就打她,还把他们以前租住的出租屋门都打烂了,还用刀威胁过她和她母亲。后来,钟福培又因为抢劫被判了刑,陈某决心要和他离婚的。”
对于自己的婚姻,李某认为自己和妻子结婚的相关资料都提供给了民政局,并通过审核办理而出,是合理合法的,不存在问题。“如果钟福培要起诉我们,我们愿意应诉,在法庭上把问题跟他说清楚,把问题解决了。”而对于当初是不是错办离婚证的问题,李某表示时间过去太久,已经记不清楚了。“当时陈某第一次去婚姻登记处的时候好像是去查一下,后来不知怎么的办到了离婚证,具体因为时间太久,她也记不清楚了。”
民政局:已向纪委提请调查事件暴露人手紧缺问题
高县民政局副局长王庸远告诉记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民政局没有权利撤销无效婚姻登记,目前已经通知当事人到法院办理解除无效婚姻关系。如果当事人没有回应,下一步将协调陈某户口所在地的双河乡千秋村村委会起诉陈某重婚。
王庸远坦言:发生这样的情况,首先是办事人员个人工作作风不严谨造成的,这一点无可回避,当事人也予以承认。同时也有一些客观因素,高县共有53万人口,但高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只有2名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我们应该有6名工作人员,但一直没有到位,造成了2个人干6个人的事情,每天每个工作人员都要办几十件婚姻登记业务,也有一定的难度。
王庸远介绍到,接下来民政局一方面要主动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早日解决问题,另一方面针对钟福培的个人实际情况,根据当地村、乡调查上报的实际情况,将协调对钟福培予以帮扶救助,并向其提供法律援助。
目前,根据初步调查结果,高县民政局对经办人员进行了停职处理,并将相关调查结果上报了高县纪委,提请对经办人员进行党纪处理。
四川新闻网将继续关注此事的后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