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张下一张小旅馆的老板名叫周蜀波,是一位73岁的婆婆。“20元一晚,小康长期住,算的每月500元。”周蜀波记得,小康是2015年春节后入住的,当时父亲龚得军找到她,说是要长期租一间,方便小康上学。龚得军还提出,请她帮忙照看小康,每月再给300元伙食费,他自己则外出打工。安顿妥当后,龚得军给了她3500元,包括4个月的房费、伙食费,另外300元是零花钱,每天发1元给小康。周蜀波拿出一张账单,记载着小康欠的费用,总额是6215元。其中,住宿费、伙食费5330元,垫付学校的费用573元,医药费193元,买鞋和零用钱129元。“龚得军交的钱到去年9月5日,后来便一直欠着。”周蜀波说,但让小康离开旅馆,并不完全是因为欠着账,而是这家只有两老的旅店,从那时起便处于半停业状态,“我73岁,我老伴77岁,没有精力再经营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