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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民警找到他时,他已经在高速公路上走了十多公里。由于路途太远,加上高速上步行实在危险,民警劝说他回扬州或者坐火车、长途车等去厦门,并且民警可以买票赠送给他。殷某却说必须把东西送给哥哥才能回家,因为不识字,坐车不认识路时间长了也会晕车,只有走着去才能找到。无奈,民警只能告诫他不能再上高速公路,随后在民警承诺不收费用的情况下,殷某上了警车被带离高速后自行离去“殷某思维清晰,讲话很有条理,衣着也整洁,不像是精神有疾患者。”民警在此提示大家:高速公路禁止行人通行,不管什么样的理由行人都不可闯入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