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近年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高度关注我党政机关、国防军工单位和科研院所出境人员情况,想方设法打探情报,企图窃取我国家秘密,危害我国家安全。他们有的以“学术研究”“市场调查”为名,提供优厚酬金换取所谓“不涉密”信息;有的打着“交友”“恋爱”旗号,通过情感拉拢套取情报;有的甚至直接使用威逼胁迫手段,以经济利益、个人隐私等相要挟,逼迫我公民就范。许多受害人在不知不觉中陷入泥潭,不仅自身前途尽毁,更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总台央视记者王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