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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受伤认定工伤?真实案例这样判

实习期受伤认定工伤?签了实习协议算不算劳动关系?真实案例这样判

司法实践中,在校学生进入用人单位实习能否认定劳动关系,应当根据具体事实判断。

“公司说我们签订的是实习协议,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拒绝进行工伤赔付。”某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矫某,在校期间经学校联系到某公司实习,在车间拆卸板件时砸伤脚趾,公司以矫某是实习生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如今,在校生参与实习已经成为许多院校毕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律师提醒,就业实习和在校实习存在本质不同。

实习期受伤,工伤认定结果有别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案例中,矫某实习期为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7月31日,矫某于2019年6月30日毕业,同年7月26日在公司车间砸伤脚趾。

申请工伤认定过程中,当地人社部门依照程序开展调查取证,审查矫某的实习协议书、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资明细、受伤害事实证据等材料,依法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这是典型的实习期间工伤认定案例,矫某虽在约定的学生实习期间受伤,但是受伤时已经取得毕业证书,双方之间的关系名为实习,实际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山东中苑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琰表示,矫某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并接受其管理,双方形成管理和被管理的从属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

同样都是实习期间受伤,今年4月份,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案例中,某职业学院在校大三学生王某所受伤害则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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