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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购买公民信息打推销电话 一公司负责人获刑

非法购买超16万条公民信息打推销电话 一公司负责人获刑

日常生活中,不少人可能都接到过各式各样的推销电话。要不要贷款、要不要买房、新开的课外辅导班要不要带孩子试一试……尽管拉黑了这些号码,但还会有新的推销电话打进来,让人不胜其烦。

其实,这种电话推销,背后往往涉及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可能涉及刑事犯罪。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助贷公司负责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告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一起来看这起案件↓

非法购买公民信息打推销电话 一公司负责人获刑

法院披露的案情显示,2020年5月开始,某助贷公司负责人张某为发展客户、拓展客源,通过网络非法购买公民个人电话等信息16万多条,被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王瑞表示,张某作为公司负责人,为拓展业务、发展客户、增加业绩,通过网络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通过打电话的方式挖掘潜在客户。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非法购买公民信息打推销电话 一公司负责人获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刘瑞珍主审此案,她表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公民个人信息数量、用途、获利等情况,以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张某表示服从法院判决,认罪悔罪,不应该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侵犯公民的隐私权。目前,判决已生效。

非法购买公民信息打推销电话 一公司负责人获刑

北京丰台法院刑庭副庭长王静表示,“本案,法院对张某判处刑罚,向社会大众敲响警钟,产品推销必须合法合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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