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小举措”撬动“大治理”
高阳县以户为单位建立积分制管理手册,从遵纪守法、公益美德、社会治安等方面设置25条“正面清单”、19条“负面清单”和4条“一票否决”事项,分别赋予相应积分值进行加减分,通过积分兑换实物、评比荣誉称号等形式,赋予法治建设看得见、摸得着的价值,引导群众成为乡村治理的主要参与者和最终评判者,以“小积分”撬动“大治理”。
博野县探索运用“四联”工作法,通过联合培养、联同优化、联动调解、联系群众,打造形成培养机制规范、队伍结构合理、作用发挥明显的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扎实推动“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成势见效,全县乡村“法律明白人”增至1560名,开展普法活动50余次,免费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调解矛盾纠纷89起,群众满意率达100%。
曲阳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人民法庭参与社会治理机制,推动5个人民法庭与全县38个部门、18个乡镇和367个行政村全面对接,构建上下联动、衔接顺畅、统一高效的县乡村三级矛盾调处机制。2024年以来,借助“人民法庭+人民至上办”工作协同机制,成功调解矛盾纠纷878件,撤诉359件,调撤率达62%。
“我们深入挖掘提炼各县(市、区)法治建设创新经验做法,总结培树基层社会治理先进典型,不断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保定篇章注入强劲动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保定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文淇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