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谍”口脱险及时报告
回国后,惊魂未定的李某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决定拨打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主动报告自己的经历。电话受理后,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迅速与李某展开面谈。谈话中,李某如实说明其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胁迫履行参谍手续,接受境外情报机关布置间谍情报任务等情况。鉴于李某主动报告,且未对我国家安全利益造成实质性危害,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对李某的间谍行为不予追究,并指导其做好有关安全防范工作。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我国公民出境如遇可能危害我国家安全的可疑情况,不要惊慌、冷静应对,回国后如实报告,可以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