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公安局新型犯罪研究作战中心民警马彪:然后马某鹏把商家的任务上传到刷单平台上,之后这些刷手就可以在手机端上看到这个任务,他就可以按照网站上的任务要求一步步去做。刷手一般赚取的佣金,每单在3元到5元之间。
据办案民警统计,作案时,该团伙平均每天刷单2000多单,有刷手一天最多刷单2733单,获利非常可观。
泗水县公安局新型犯罪研究作战中心民警马彪:接市局网安支队的线索之后,立马对花花电商后台进行了勘验,通过勘验发现4月3日0时起,截至11时,已经有7326单的总单量,其中已经完成了2372单,刷单的总金额达到了135万元。
虚假评价忽悠消费者空包运转逃避监管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警方还发现,犯罪团伙为了逃避监管,在没有实际商品交易的情况下,竟然使用空包运转,进行物流数据的造假。
消费者在电商平台每购买一件商品,系统里就会有相应的交易记录和物流信息,然而,“刷手”在给商家做虚假评价时,因为没有真实的交易,系统里也自然没有商品的物流信息,为了逃避平台的监管,于是,犯罪团伙就动起了歪心思。
泗水县公安局新型犯罪研究作战中心民警马彪:他需要买一个空包单,然后进行发货。这个空包单,要么就是不放东西,只有一个快递皮,或者是里边装一块砖头、垃圾。也有的就是借助别人的订单号,让物流有信息,感觉是正常购物,来逃避平台的一些监管。
泗水县公安局局长刘保恩:刷单是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产生交易订单并获得交易好评,从而为真实消费者制造假象,诱导和吸引客流量,也是对诚信商家正常经营的打击,其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具有较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目前,马某鹏等1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