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常在滨江公园晨练的居民介绍,他们多次看见一男子在公园内遛四条大型犬,并未拴绳。四条狗饲养在滨江公园附近一栋房屋内。
章贡区属于赣州市中心城区,记者注意到,2019年9月3日,赣州市公安局、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农业农村局、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五部门联合下发《赣州市中心城区犬类管理通告(试行)》。通告提到,犬只饲养人不得携犬只进入公共健身场所;携犬只出户时,应当对犬只束犬链。
赣州五部门出台《赣州市中心城区犬类管理通告(试行)》。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陈菲回忆,四条大型犬体型差不多,高七八十厘米,长度超过1米,有黑色和棕色,“我到现在也没搞清是啥品种,像猎犬。”
为什么要把大型犬带进公共健身场所?为什么不拴绳?这四条大型犬是不是禁养犬种?有没有狗证?涉事大型犬现在何处?记者试图采访狗主人及饲养员,但无果。负责处理此事的水南派出所民警未回应上述问题。该民警说:“所里现在已经受理了此事,能不能构成刑事案件要等伤情鉴定报告出来后再研判,现在重点是帮忙协调医药费。”
谁来管好这根拴狗绳?
近年来,类似的犬伤人恶性事件多次见诸媒体。每一次都有人提出类似的问题:犬拴绳了吗?犬主人去哪儿了?相关部门是否有负起管理的职责?相关律法本身是否需要完善,管理犬只是否有法可依?
狗咬人,说到底是因主人没牵住。可”遛狗不拴绳“太常见,以至于“狗咬人”事件屡屡发生。
多地均有规定,“遛狗不系绳”可以罚款、没收其犬、要求5年内不得再养,比如杭州最高可罚1000元;武汉会视情况,将养宠业主纳入严重失信名单。
根据《民法典》,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则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而且,狗咬人是可以“入刑”的,因“狗咬人”导致狗主人触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均有案例。其中,是否拴绳是法院认定能否入罪的重要依据。比如呼和浩特四岁男童被撕咬致死案件,犬主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这是全国首例因“狗咬人”而判处动物饲养人刑罚的案件。
而若以过失致人重伤罪治罪,鉴定结果需达到重伤的标准。若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治罪,应是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而且造成严重的后果,一般判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则是3年以下。
《2021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显示,我国城镇家庭宠物犬数量是5429万只,流浪犬数量高达4000万只。也就是说,当下全国犬只近1亿。2019年,国家卫健委在中国动物伤害救治论坛上指出,我国每年有4000万人被猫犬咬伤。而世界卫生组织曾指出,有研究表明,动物咬伤伤害中有76%~94%是犬造成的。
在养犬规模日渐庞大、犬伤人事件屡禁不止的当下,这些追问显得更有必要。不要总在付出惨烈代价后,才想起“收紧”狗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