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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就被动手脚 98万部老人机被控制每月偷偷扣钱(3)

秘密扣取话费五百多万元

应以何罪量刑?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通过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大量小额扣取老人机机主手机话费,共计五百多万元,因此警方以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将欧某某、熊某等人刑事拘留。但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检察机关认为,欧某某等人的行为同样也构成了盗窃罪,而这一罪名的量刑要更重。

在本案庭审中,被告人欧某某的辩护人提出“手机用户充值话费后,话费所有权已归属电信运营商,本案中手机机主不是被害人”的辩护意见,主张对被告人予以轻判。然而公诉人却认为,四名被告人基于非法占有手机用户话费的目的,通过非法侵入、控制手机信息系统,在为用户提供增值服务的合法形式掩饰下,通过用户不知情的方式秘密扣取用户话费,其目的行为触犯了盗窃罪,应当以盗窃罪定罪量刑

法院经过开庭审理,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法院审理认定,该犯罪团伙秘密扣取用户话费的金额超566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戴明慧:虽然犯罪团伙针对某一用户的窃取金额尚未达到较大,但侵害范围大,非法获利总额达数百万元,其目的行为触犯了盗窃罪,其手段行为又触犯了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择一重罪即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

鉴于被告人积极退赃,具有从轻情节,最终,常州市金坛区法院对被告人欧某某等人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到十二年不等,并处罚金五万元到三十万元不等。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近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中涉及的电信运营商工作人员另案处理。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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