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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新规,瞄准领导干部最亲近的“身边人”(3)

之后,上海开启大规模清查,让领导干部填表申报,并以20%的比例抽查。2016年的相关数据显示,一年时间,上海334家单位、2133名市管领导干部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专项申报,经核实,对229名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予以规范,其中137人亲属退出经商办企业活动,11人调整现任职务,10人免职退休,1人辞去现任职务,3人涉嫌严重违纪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效果立竿见影。不久,北京、广东、重庆、新疆也在中央安排下开启这一新规试点。

这些方案的共同点之一,是领导干部级别越高,对配偶子女规范经商的要求越严格。

如北京,省部级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本市经商办企业;正局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经商不论是否在本地,均在被禁止之列;局级副职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或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不得与领导干部曾担任过领导职务的企业开展经营活动。

新规不是走过场。在上海,凡是不符合规范的干部,不会被列入考察和提拔人选的范围;北京要求,在干部提拔、转任重要职务、换届、后备干部考察等工作中,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点查核。这些地方都明确,要将监管常态化,杜绝运动式监管。

显然,中办此次印发的新规,吸取了上海、北京、广东等地近几年来的实施经验,将行之有效的做法制度化、固定化、常态化了。

相关整治部署会(图源:网络)

一位新闻界前辈写过,这些年铁腕反腐呈现一个规律性特征,很多贪腐案件线索正是从个人生活特别是家事和家产中暴露出来的:有人并无经商办企业的经历却无根无由拥有巨额财产;有人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的“优惠”买到条件极好的房子;有的官员家属总是轻轻松松拿到利润丰厚的工程项目;巨额公共采购一次次惠顾那些跟某些领导有特定关系的企业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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