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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女子小区散步被弓箭射中头部 涉事男子被拘(3)

赵小东律师认为,该事件中,男子因为射箭误伤路过的女子,没有主观故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可能会被判处三年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判定还要依据公安机关的调查。同时,男子行为也侵害了受伤女子的人身健康权,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弓箭具有危险性杀伤性训练时专业性安全性缺一不可

“从专业性、安全性的角度来说,在小区等公共场所练习射箭是坚决不允许的。”西安市第七十一中学体育教师、校射箭队教练李鹏表示,尽管弓不是一种管制器具,但其威力不容小觑。

据媒体报道,一位射箭爱好者曾在家中使用24磅的普通反曲弓练习,一箭就射穿了暖气片;另一位爱好者则透露说,他曾使用30磅的练习反曲弓加圆头练习箭,在脱靶的时候曾射穿过双层的铝皮板房,以及大号钢瓶灭火器。

李鹏告诉记者,从青少年到成人,不同人群使用弓的磅数各有不同,青少年一般用16至40磅,成年人大多数用38磅以上。“根据媒体报道的图片显示,该事件中男子使用的弓应该是青少年常用的弓。”

李鹏说:“从事射箭运动要有专业的场地、专业的教练指导,比如在我们学校,学生练习射箭时,要求统一发射、统一取箭,在场馆任何地方禁止对人拉弓,甚至徒手练习时都是要求不允许对着人,从徒手到皮筋辅助到拉弓到最后撒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专业性和安全性缺一不可。”

李鹏表示,虽然非机械的弓箭类体育器材不属于管制物品,但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甚至是杀伤性,一方面建议射箭爱好者在购买弓箭时由专业的教练或射箭团队帮助购买,并在专业的场所和教练的指导下进行训练;另一方面,建议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规范非机械弓箭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加强对购买者的培训教育,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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