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坑”:个人信息转送第三方。一款购物App的用户协议称,对于消费者的视频、照片、文字等,“(平台)均享有永久的、无期限及地域限制的、完全免费的使用权”,并且“有权将其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实际行使时无须另行征得您的同意”。袁康认为,App在初始协议里就征得了将用户数据与第三方分享的授权,相当于让用户放弃了对未来个人信息流通转让的审查权利。
用户协议可否清单制?
左晓栋等多位专家认为,一些App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有通过晦涩难懂的文字浑水摸鱼的嫌疑,呼吁通过清单制简洁明了地列出消费者需要了解的内容,降低阅读门槛。
今后要进一步规范App用户协议、隐私政策。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互联网信息与用户行为研究中心主任陈旭辉、袁康等呼吁,用户协议普遍内容繁杂,有必要从用户便捷阅读需要出发,将与用户关联的重要部分在协议前面突出显示,类似上市公司年报和学术论文摘要,方便用户了解隐私协议核心内容。
“相关协议还要进一步明确‘必需信息’‘第三方’等核心要素的范围,不能含糊地概括为‘可能向第三方披露’。在分享用户信息的时候,也要将敏感的个人信息匿名化处理。”袁康说。
压实手机应用市场的责任。陈旭辉认为,监管部门可抓住手机应用市场这个“关键少数”,明确其上架违规App的相应法律责任,推动其从上架App的源头上做好把控工作。
此外,要提升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加强执法力度。左晓栋认为,青少年、大学生等群体熟悉App,有较强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可以成为推动完善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的主力军,律师等职业力量要积极加入,形成违规必举报、举报必查处的良性循环,逐步促进协议内容落到实处。(记者王井怀、刘惟真,编辑郝静)